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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法 · LAW ARTICLE

第 20 條

ARTICLE TEXT · 條文全文

條文全文

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者,每逾三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納稅義務人之事由,致不能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六條之一規定期間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者,得於其原因消滅後十日內,提出具體證明,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回復原狀並同時補行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經核准者,免予加徵滯納金。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三十日修正之本條文施行時,欠繳應納稅捐且尚未逾計徵滯納金期間者,適用修正後之規定。

PLAIN · 白話解讀

依法應加滯納金的欠稅,每逾3日加1%,逾30日未繳依法移送執行。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原因,連延分期申請都來不及者,可在原因消失後10日內附證明申請回復原狀,同時補申請,核准後免滯納金。

  • 每逾3日1%
  • 逾30日依法執行,另看第39條暫緩例外
  • 原因消失後10日內回復原狀加補申請
  • 本次修法於2022年1月1日施行,施行時尚在計徵期間者適用新制
考點不能只說遇不可抗力就自動免滯納金,仍須符合法定不能按期申請、提出證明及核准等條件。
2
歷屆涉及題數 · 100–115 年
跨 2 個年度,最近 114 年
經紀人 2 · 地政士 0
100107114
DATA · 歷屆涉及題數分布

16 屆考試中出現於 2 個年度

紅色為不動產經紀人、灰紅為地政士;空白柱代表該年未出現。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民國 100–115 年題庫。

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
不動產經紀人 地政士
PAST EXAMS · 歷年考題

稅捐稽徵法 第 20 條歷年怎麼考?

以下是引用本條的代表題目(依年份倒序),每題標註考試類型、年份與科目。點擊題卡到 LandExam 看完整題目、選項與解析。

FAQ · 常見問題

關於 稅捐稽徵法 第 20 條

稅捐稽徵法第20條的白話文意思是什麼?
完整白話解讀請見本頁上方「PLAIN · 白話解讀」段落,內含 4 點要件條列與考點 callout。 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之 稅捐稽徵法第20條為準(見本頁「條文全文」)。
稅捐稽徵法第20條最常考什麼題型?
歷年考古題中本條典型題型如下:「依契稅條例規定,有關納稅義務人繳納契稅期限及罰則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14 年)、「依契稅條例規定,關於契稅之課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01 年)。出題重心常在條文要件辨析、與相關條文競合適用、以具體案例事實判斷適用結果。完整 2 題 + 詳解請見本頁「歷年考題」段落。
稅捐稽徵法第20條跟哪些條文容易混淆?
本條在不動產考試中常與稅捐稽徵法同章節條文一起出題。建議使用 LandExam 的「跨法規對照」hub page 查看本條的相關高頻條文。
稅捐稽徵法第20條在不動產考試有幾題涉及?
根據 LandExam 對民國 100–115 年已收錄的不動產考試的逐題比對統計,稅捐稽徵法第 20 條共有 2 題涉及,其中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2 題,跨 2 個年度,最近一次出現於114 年。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
稅捐稽徵法第20條在哪些年度的題目涉及?
民國 114 年、101 年 均有題目引用本條。每年考次的題型可能略有變化,完整 2 題逐題詳解請見本頁。
如何用 LandExam 練習稅捐稽徵法第20條?
點擊本頁底部「線上練習引用本條的題目」可逐題練 2 題。做錯題目自動進 SM-2 間隔重複錯題集,到期跳出複習。申論題用 LandExam 自研 AI 評分依「法條準確度・論述完整度・結構・字數」四維度給 0–25 分,附等第與改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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