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法或稅法規定應補或應移送強制執行之稅捐在一定金額以下者,財政部得視實際需要,報請行政院核定免徵或免予移送強制執行。
應補徵或移送執行的稅款,如果在一定小額以下,財政部可按實際需要報行政院核定免徵或免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