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個人逃漏稅額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營利事業逃漏稅額在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罰金。
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個人逃漏稅額達一千萬元以上,或營利事業達五千萬元以上者,加重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一千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罰金。門檻包括剛好達到該金額,不是必須超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