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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 LAW ARTICLE

第 758 條

ARTICLE TEXT · 條文全文

條文全文

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前項行為,應以書面為之。

PLAIN · 白話解讀

以法律行為移轉或設定土地、房屋等不動產物權,或使這些物權喪失、變更,原則上要完成登記才發生物權變動的效力;這個物權行為也必須用書面。要分清楚「約定買賣」與「移轉所有權」:買賣契約成立,不代表所有權已經移轉,本條的書面要求也不能直接解讀成所有口頭買賣契約一律無效。因繼承等非因法律行為取得物權的情況,另依第759條處理,不能直接套用本條。

  • 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或變更
  • 非經登記不生物權變動效力
  • 前項物權行為應以書面為之
  • 區分買賣等債權契約與物權變動行為
考點登記生效與書面要求針對本條物權行為;不要把買賣契約成立當成已取得所有權,也不要把所有口頭買賣契約一律判為無效。
13
歷屆涉及題數 · 100–115 年
跨 10 個年度,最近 114 年
經紀人 9 · 地政士 4
100107114
DATA · 歷屆涉及題數分布

16 屆考試中出現於 10 個年度

紅色為不動產經紀人、灰紅為地政士;空白柱代表該年未出現。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民國 100–115 年題庫。

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
不動產經紀人 地政士
PAST EXAMS · 歷年考題

民法 第 758 條歷年怎麼考?

以下是引用本條的代表題目(依年份倒序),每題標註考試類型、年份與科目。點擊題卡到 LandExam 看完整題目、選項與解析。

→ 看完整 13 題(含解析與答案)
FAQ · 常見問題

關於 民法 第 758 條

民法第758條的白話文意思是什麼?
完整白話解讀請見本頁上方「PLAIN · 白話解讀」段落,內含 4 點要件條列與考點 callout。 理解本條時建議搭配「物權 vs 債權(效力位階與買賣不破租賃)」相關條文一併釐清,避免實務題答題時誤用條文。 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之 民法第758條為準(見本頁「條文全文」)。
民法第758條最常考什麼題型?
歷年考古題中本條典型題型如下:「甲授與乙代理權,並委任乙與丙商談甲買受丙所有房屋及辦理移轉所有權之事宜。下列敘述何者 錯誤?」(114 年);「甲為A地之所有人。甲因資金需求,向乙借款新臺幣500萬元,並以A地設定抵押權 予乙。其後,甲又就A地設定地上權予丙,以供…」(114 年)。出題重心常在條文要件辨析、與相關條文競合適用、以具體案例事實判斷適用結果。完整 13 題 + 詳解請見本頁「歷年考題」段落。
民法第758條跟哪些條文容易混淆?
本條最常與「物權 vs 債權(效力位階與買賣不破租賃)」其他條文混淆。涉及條文:民法§757、民法§759、民法§761、民法§425。建議使用 LandExam 的「跨法規對照」hub page 查看完整對照表。
民法第758條在不動產考試有幾題涉及?
根據 LandExam 對民國 100–115 年已收錄的不動產考試的逐題比對統計,民法第 758 條共有 13 題涉及,其中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9 題、地政士考試 4 題,跨 10 個年度,最近一次出現於114 年。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
民法第758條在哪些年度的題目涉及?
民國 114 年、113 年、112 年、111 年、110 年、108 年、107 年、105 年...等共 10 個年度 均有題目引用本條。每年考次的題型可能略有變化,完整 13 題逐題詳解請見本頁。
如何用 LandExam 練習民法第758條?
點擊本頁底部「線上練習引用本條的題目」可逐題練 13 題。做錯題目自動進 SM-2 間隔重複錯題集,到期跳出複習。申論題用 LandExam 自研 AI 評分依「法條準確度・論述完整度・結構・字數」四維度給 0–25 分,附等第與改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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