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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地權條例 · LAW ARTICLE

第 58 條

ARTICLE TEXT · 條文全文

條文全文

為促進土地利用,擴大辦理市地重劃,得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組織重劃會辦理之。其獎勵事項如左:

一、給予低利之重劃貸款。

二、免收或減收地籍整理規費及換發權利書狀費用。

三、優先興建重劃區及其相關地區之公共設施。

四、免徵或減徵地價稅與田賦。

五、其他有助於市地重劃之推行事項。

前項重劃會組織、職權、重劃業務、獎勵措施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重劃會辦理市地重劃時,應由重劃區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以上,而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重劃區私有土地總面積半數以上者之同意,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之。

PLAIN · 白話解讀

為促進土地利用、擴大辦理市地重劃,得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自組重劃會辦理。獎勵事項列五款:給予低利重劃貸款、免收或減收地籍整理規費及換發權利書狀費用、優先興建重劃區及相關地區公共設施、免徵或減徵地價稅與田賦、其他有助推行事項。重劃會的組織、職權、重劃業務、獎勵措施等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重劃會辦理市地重劃時,須由重劃區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以上、且其所有面積超過私有土地總面積半數以上同意,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

  • 為促進土地利用擴大市地重劃
  • 獎勵自組重劃會辦理
  • 低利重劃貸款
  • 免減地籍規費及書狀費
  • 優先興建公共設施
  • 免減地價稅與田賦
  • 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須私有土地所有權人過半同意
  • 同意人土地面積須超過私地總面積半數
  • 並經主管機關核准
考點常考雙過半同意門檻(人數+面積)及五款獎勵內容;陷阱是兩個過半必須同時成立,少一個都不行。
5
歷年考過次數 · 100–114 年
4 個年度,最近 114
經紀人 4 · 地政士 1
100107114
DATA · 歷年出題分布

15 屆考試中出現於 4 個年度

紅色為不動產經紀人、灰紅為地政士;空白柱代表該年未出現。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民國 100–114 年題庫。

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
不動產經紀人 地政士
PAST EXAMS · 歷年考題

平均地權條例 第 58 條歷年怎麼考?

以下是引用本條的代表題目(依年份倒序),每題標註考試類型、年份與科目。點擊題卡到 LandExam 看完整題目、選項與解析。

FAQ · 常見問題

關於 平均地權條例 第 58 條

平均地權條例第58條的白話文意思是什麼?
完整白話解讀請見本頁上方「PLAIN · 白話解讀」段落,內含 10 點要件條列與考點 callout。 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之 平均地權條例第58條為準(見本頁「條文全文」)。
平均地權條例第58條最常考什麼題型?
歷年考古題中本條典型題型如下:「有關自辦土地重劃,依相關法規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14 年);「下列何者不屬於平均地權條例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自行辦理市地重劃事業之獎勵事項?」(111 年)。出題重心常在條文要件辨析、與相關條文競合適用、以具體案例事實判斷適用結果。完整 5 題 + 詳解請見本頁「歷年考題」段落。
平均地權條例第58條跟哪些條文容易混淆?
本條在不動產考試中常與平均地權條例同章節條文一起出題。建議使用 LandExam 的「跨法規對照」hub page 查看本條的相關高頻條文。
平均地權條例第58條在不動產考試考過幾次?
根據 LandExam 對民國 100–114 年共 15 屆不動產考試的逐題比對統計,平均地權條例第 58 條共被引用 5 次,其中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4 次、地政士考試 1 次,跨 4 個年度,最近一次出現於114 年。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
平均地權條例第58條在哪些年度考過?
民國 114 年、111 年、109 年、100 年 均有題目引用本條。每年考次的題型可能略有變化,完整 5 題逐題詳解請見本頁。
如何用 LandExam 練習平均地權條例第5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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