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andExam · 不動產考試練習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 LAW ARTICLE

第 23 條

ARTICLE TEXT · 條文全文

條文全文

經紀人員在執行業務過程中,應以不動產說明書向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解說。

前項說明書於提供解說前,應經委託人簽章。

PLAIN · 白話解讀

經紀人員執行業務時,應用不動產說明書向「與委託人交易的相對人」解說,例如受賣方委託時向買方解說、受出租人委託時向承租人解說。解說之前,說明書必須先經委託人簽章。本條重點是解說對象、使用的文件,以及委託人簽章在先、解說在後的順序,不能把交易相對人一概限為買方。

  • 經紀人員執行業務應解說
  • 解說對象為交易相對人
  • 解說工具為不動產說明書
  • 說明書解說前須委託人簽章
考點重點是簽章時點在「解說前」,且簽章人是委託人不是相對人。陷阱選項常寫「說明書由買方簽章後生效」或「事後補簽即可」,都不對;委託人事前簽章是強制要件。
7
歷屆涉及題數 · 100–115 年
跨 5 個年度,最近 113 年
經紀人 7 · 地政士 0
100107114
DATA · 歷屆涉及題數分布

16 屆考試中出現於 5 個年度

紅色為不動產經紀人、灰紅為地政士;空白柱代表該年未出現。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民國 100–115 年題庫。

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
不動產經紀人 地政士
PAST EXAMS · 歷年考題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3 條歷年怎麼考?

以下是引用本條的代表題目(依年份倒序),每題標註考試類型、年份與科目。點擊題卡到 LandExam 看完整題目、選項與解析。

→ 看完整 7 題(含解析與答案)
FAQ · 常見問題

關於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3 條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3條的白話文意思是什麼?
完整白話解讀請見本頁上方「PLAIN · 白話解讀」段落,內含 4 點要件條列與考點 callout。 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之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3條為準(見本頁「條文全文」)。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3條最常考什麼題型?
歷年考古題中本條典型題型如下:「不動產說明書係不動產交易過程中極為重要之資訊揭露文件,下列關於不動產說明書之敘述,何 者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不符…」(113 年);「有關不動產說明書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112 年)。出題重心常在條文要件辨析、與相關條文競合適用、以具體案例事實判斷適用結果。完整 7 題 + 詳解請見本頁「歷年考題」段落。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3條跟哪些條文容易混淆?
本條在不動產考試中常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同章節條文一起出題。建議使用 LandExam 的「跨法規對照」hub page 查看本條的相關高頻條文。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3條在不動產考試有幾題涉及?
根據 LandExam 對民國 100–115 年已收錄的不動產考試的逐題比對統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23 條共有 7 題涉及,其中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7 題,跨 5 個年度,最近一次出現於113 年。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3條在哪些年度的題目涉及?
民國 113 年、112 年、111 年、104 年、103 年 均有題目引用本條。每年考次的題型可能略有變化,完整 7 題逐題詳解請見本頁。
如何用 LandExam 練習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3條?
點擊本頁底部「線上練習引用本條的題目」可逐題練 7 題。做錯題目自動進 SM-2 間隔重複錯題集,到期跳出複習。申論題用 LandExam 自研 AI 評分依「法條準確度・論述完整度・結構・字數」四維度給 0–25 分,附等第與改善建議。
EXPLORE · 延伸閱讀

繼續深入這個主題

線上練習引用本條的題目 → 看本條白話(主站詳解)→ 看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完整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