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andExam · 不動產考試練習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 LAW ARTICLE

第 6 條

ARTICLE TEXT · 條文全文

條文全文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經營經紀業,其經許可者,撤銷或廢止其許可:

一、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

二、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三、犯詐欺、背信、侵占罪、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所定之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六條、第九條之罪,經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刑之宣告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未滿三年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四、受感訓處分之裁定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後未滿三年者。

五、曾經營經紀業,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許可,自撤銷或廢止之日起未滿五年者。但依第七條第一項逾期未開始營業或第三十條自行停止業務者,不在此限。

六、受第二十九條之停止營業處分,尚未執行完畢者。

七、受第三十一條停止執行業務處分尚未執行完畢,或廢止經紀人員證書或證明處分未滿五年者。

經紀業經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後,其公司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商號負責人、經理人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者,由主管機關命其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廢止其許可,並通知其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廢止其登記。

PLAIN · 白話解讀

想開不動產經紀公司不是人人都能開,本條列了七種不能申請的情形:沒有行為能力或受限制的人、被宣告破產還沒復權的、犯詐欺背信侵占性侵或組織犯罪被判一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沒服完或服完未滿三年的(但緩刑不算)、受感訓處分沒做完或做完未滿三年的、之前開過經紀業被撤銷或廢止許可未滿五年的、正在被停止營業處分沒做完的、被停止執行業務沒做完或被廢止證照未滿五年的。已經登記的公司,若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有這些情形,主管機關會命限期改善,逾期就廢止許可。

  • 無或限制行為能力
  • 破產宣告未復權
  • 特定犯罪判刑未滿三年
  • 感訓處分未滿三年
  • 前經撤銷廢止未滿五年
  • 停業處分未執行完畢
  • 停止執業或廢證未滿五年
  • 公司負責人有上述情形限期改善
考點常考七款消極資格的年限數字(一年以上刑、三年、五年)與緩刑除外;陷阱在把五年寫成三年或漏掉緩刑例外
8
歷年考過次數 · 100–114 年
6 個年度,最近 114
經紀人 8 · 地政士 0
100107114
DATA · 歷年出題分布

15 屆考試中出現於 6 個年度

紅色為不動產經紀人、灰紅為地政士;空白柱代表該年未出現。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民國 100–114 年題庫。

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
不動產經紀人 地政士
PAST EXAMS · 歷年考題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6 條歷年怎麼考?

以下是引用本條的代表題目(依年份倒序),每題標註考試類型、年份與科目。點擊題卡到 LandExam 看完整題目、選項與解析。

→ 看完整 8 題(含解析與答案)
FAQ · 常見問題

關於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6 條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6條的白話文意思是什麼?
完整白話解讀請見本頁上方「PLAIN · 白話解讀」段落,內含 8 點要件條列與考點 callout。 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之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6條為準(見本頁「條文全文」)。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6條最常考什麼題型?
歷年考古題中本條典型題型如下:「甲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A營業處所之經紀人離職缺人,因而僱用剛考取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者丁,承辦仲介業務並於委託銷售契…」(114 年);「有下列何種情形者,不得申請經營經紀業,其經許可者,撤銷或廢止其許可?」(108 年)。出題重心常在條文要件辨析、與相關條文競合適用、以具體案例事實判斷適用結果。完整 8 題 + 詳解請見本頁「歷年考題」段落。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6條跟哪些條文容易混淆?
本條在不動產考試中常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同章節條文一起出題。建議使用 LandExam 的「跨法規對照」hub page 查看本條的相關高頻條文。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6條在不動產考試考過幾次?
根據 LandExam 對民國 100–114 年共 15 屆不動產考試的逐題比對統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6 條共被引用 8 次,其中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8 次,跨 6 個年度,最近一次出現於114 年。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6條在哪些年度考過?
民國 114 年、108 年、107 年、104 年、101 年、100 年 均有題目引用本條。每年考次的題型可能略有變化,完整 8 題逐題詳解請見本頁。
如何用 LandExam 練習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6條?
點擊本頁底部「線上練習引用本條的題目」可逐題練 8 題。做錯題目自動進 SM-2 間隔重複錯題集,到期跳出複習。申論題用 LandExam 自研 AI 評分依「法條準確度・論述完整度・結構・字數」四維度給 0–25 分,附等第與改善建議。
EXPLORE · 延伸閱讀

繼續深入這個主題

線上練習引用本條的題目 看本條白話(主站詳解) 看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完整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