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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 LAW ARTICLE

第 1148 條

ARTICLE TEXT · 條文全文

條文全文

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PLAIN · 白話解讀

人過世後,繼承人從死亡那一刻起,就自動承接被繼承人所有的財產上權利和義務,包含財產也包含債務。但專屬於被繼承人本人的權利義務不會被繼承,例如撫養請求權這類跟人身綁在一起的權利。對於被繼承人留下的債務,繼承人只用繼承到的遺產來還,遺產還不夠的部分不必拿自己的財產來補,這就是限定責任。簡單講就是繼承不會讓你欠到自己原本沒有的債。

  • 繼承自繼承開始時生效
  • 承受財產上一切權利義務
  • 專屬權利義務不被繼承
  • 債務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考點重點在限定責任:繼承人只用遺產還債,不必動自己財產。陷阱選項常寫「繼承人需以全部財產清償被繼承人債務」,這是舊法觀念,現行已改為當然限定繼承。
15
歷年考過次數 · 100–114 年
8 個年度,最近 114
經紀人 9 · 地政士 6
100107114
DATA · 歷年出題分布

15 屆考試中出現於 8 個年度

紅色為不動產經紀人、灰紅為地政士;空白柱代表該年未出現。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民國 100–114 年題庫。

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
不動產經紀人 地政士
PAST EXAMS · 歷年考題

民法 第 1148 條歷年怎麼考?

以下是引用本條的代表題目(依年份倒序),每題標註考試類型、年份與科目。點擊題卡到 LandExam 看完整題目、選項與解析。

→ 看完整 9 題(含解析與答案)
FAQ · 常見問題

關於 民法 第 1148 條

民法第1148條的白話文意思是什麼?
完整白話解讀請見本頁上方「PLAIN · 白話解讀」段落,內含 4 點要件條列與考點 callout。 理解本條時建議搭配「拋棄繼承 vs 限定繼承 vs 概括繼承(民§1148 後 法定限定)」相關條文一併釐清,避免實務題答題時誤用條文。 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之 民法第1148條為準(見本頁「條文全文」)。
民法第1148條最常考什麼題型?
歷年考古題中本條典型題型如下:「我國現行民法對於繼承制度,原則上採取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之規範型態。下列何者屬 於正確之敘述?」(114 年);「著有數本暢銷理財專書之甲,某日遭汽車駕駛人丙撞傷,卻於與丙損害賠償協議達成前,突發心肌梗塞猝死,留有土地一筆及尚未繳清貸…」(113 年)。出題重心常在條文要件辨析、與相關條文競合適用、以具體案例事實判斷適用結果。完整 15 題 + 詳解請見本頁「歷年考題」段落。
民法第1148條跟哪些條文容易混淆?
本條最常與「拋棄繼承 vs 限定繼承 vs 概括繼承(民§1148 後 法定限定)」其他條文混淆。涉及條文:民法§1147、民法§1156、民法§1174、民法§1176。建議使用 LandExam 的「跨法規對照」hub page 查看完整對照表。
民法第1148條在不動產考試考過幾次?
根據 LandExam 對民國 100–114 年共 15 屆不動產考試的逐題比對統計,民法第 1148 條共被引用 15 次,其中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9 次、地政士考試 6 次,跨 8 個年度,最近一次出現於114 年。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
民法第1148條在哪些年度考過?
民國 114 年、113 年、111 年、108 年、106 年、103 年、101 年、100 年 均有題目引用本條。每年考次的題型可能略有變化,完整 15 題逐題詳解請見本頁。
如何用 LandExam 練習民法第1148條?
點擊本頁底部「線上練習引用本條的題目」可逐題練 15 題。做錯題目自動進 SM-2 間隔重複錯題集,到期跳出複習。申論題用 LandExam 自研 AI 評分依「法條準確度・論述完整度・結構・字數」四維度給 0–25 分,附等第與改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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