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考試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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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 75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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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士 1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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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全文
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前項行為,應以書面為之。
歷年考古題引用本條(本平台找到 14 題)
經紀人 114 年 · 民法概要
民法規定權利客體中動產、不動產之定義、種類及變動之法定方式;依該規定之內 容,下列何者屬於正確之敘述?
經紀人 113 年 · 民法概要
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向乙購買A地。下列關於甲何時取得A地所有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經紀人 112 年 · 民法概要
甲在其所有A地上興建B屋,但B屋為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的違章建物,嗣後 甲與乙訂立A地與B屋的買賣契約,下列何者錯誤?
經紀人 110 年 · 民法概要
依現行民法規定,下列何者須經登記始生法律效力?
經紀人 109 年 · 民法概要
甲將其名下之房屋出售並交付乙占有,惟尚未辦理所有權登記之前,甲又出售該屋於善 意之丙且辦理所有權登記完畢。則乙對丙之主張,下列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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