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稅率如下:
一、買賣契稅為其契價百分之六。
二、典權契稅為其契價百分之四。
三、交換契稅為其契價百分之二。
四、贈與契稅為其契價百分之六。
五、分割契稅為其契價百分之二。
六、占有契稅為其契價百分之六。
契稅稅率共有六種:買賣、贈與及占有契稅,都是契價的6%;典權契稅為4%;交換與分割契稅為2%。占有契稅也在本條列舉範圍內,不能漏掉。這裡只規定稅率,是否應課契稅、由誰申報及契價怎麼認定,仍須配合其他條文。
紅色為不動產經紀人、灰紅為地政士;空白柱代表該年未出現。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民國 100–115 年題庫。
以下是引用本條的代表題目(依年份倒序),每題標註考試類型、年份與科目。點擊題卡到 LandExam 看完整題目、選項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