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全部遺產,依本法規定,課徵遺產稅。
經常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的中華民國國民,過世後留下財產的話,他的全部遺產不論在台灣境內還是境外,都要依本法規定課徵遺產稅。重點有三個:被繼承人是經常居住境內的我國國民、死亡時留有財產、課稅範圍及於全球遺產。
紅色為不動產經紀人、灰紅為地政士;空白柱代表該年未出現。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民國 100–114 年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