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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及贈與稅法 · LAW ARTICLE

第 41 條

ARTICLE TEXT · 條文全文

條文全文

遺產稅或贈與稅納稅義務人繳清應納稅款、罰鍰及加徵之滯納金、利息後,主管稽徵機關應發給稅款繳清證明書;其經核定無應納稅款者,應發給核定免稅證明書;其有特殊原因必須於繳清稅款前辦理產權移轉者,得提出確切納稅保證,申請該管主管稽徵機關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

PLAIN · 白話解讀

遺產稅或贈與稅的納稅人,把應納稅款、罰鍰、加徵的滯納金和利息全部繳清後,主管稽徵機關要發給稅款繳清證明書;經核定不用繳稅的,會發給核定免稅證明書。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在還沒繳清稅款前就辦理產權移轉,當事人可以提出確切的納稅保證,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

  • 繳清稅款罰鍰滯納金利息發繳清證明
  • 核定無稅款發免稅證明書
  • 特殊原因得提納稅保證
  • 申請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
考點考點:產權移轉三種證明書類型;陷阱在同意移轉證明書須有特殊原因加提納稅保證,不是任意申請。
2
歷年考過次數 · 100–114 年
0 個年度,最近 111
經紀人 0 · 地政士 2
100107114
DATA · 歷年出題分布

15 屆考試中出現於 0 個年度

紅色為不動產經紀人、灰紅為地政士;空白柱代表該年未出現。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民國 100–114 年題庫。

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
不動產經紀人 地政士
FAQ · 常見問題

關於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 41 條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1條的白話文意思是什麼?
完整白話解讀請見本頁上方「PLAIN · 白話解讀」段落,內含 4 點要件條列與考點 callout。 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之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1條為準(見本頁「條文全文」)。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1條最常考什麼題型?
歷年 2 題考古題中,出題重心常在條文要件辨析、與相關條文競合適用、以及具體案例事實判斷。詳解請見本頁「歷年考題」。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1條跟哪些條文容易混淆?
本條在不動產考試中常與遺產及贈與稅法同章節條文一起出題。建議使用 LandExam 的「跨法規對照」hub page 查看本條的相關高頻條文。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1條在不動產考試考過幾次?
根據 LandExam 對民國 100–114 年共 15 屆不動產考試的逐題比對統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41 條共被引用 2 次、地政士考試 2 次,最近一次出現於111 年。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1條在哪些年度考過?
本條在民國 100-114 年共出現 2 題(低頻考點)。詳解請見本頁。
如何用 LandExam 練習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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