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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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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稅法 第 1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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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全文
合於左列規定之自用住宅用地,其地價稅按千分之二計徵: 一、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 二、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 國民住宅及企業或公營事業興建之勞工宿舍,自動工興建或取得土地所有權之日起,其用地之地價稅,適用前項稅率計徵。
歷年考古題引用本條(本平台找到 4 題)
經紀人 114 年 · 土地法規
依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其地價稅按千分之二計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經紀人 107 年 · 土地法規
自用住宅用地得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下列有關自用住宅用地要件之敘述,何者錯誤?
經紀人 105 年 · 土地法規
有關地價稅之特別稅率,下列何項用地不適用千分之二之特別稅率?
經紀人 101 年 · 土地法規
依土地稅法地價稅稅率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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