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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稅法 · LAW ARTICLE

第 19 條

ARTICLE TEXT · 條文全文

條文全文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自用住宅用地依第十七條之規定外,統按千分之六計徵地價稅;其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免徵地價稅。

PLAIN · 白話解讀

都市計畫劃定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如果還拿來蓋房子使用,原則上統一按千分之六計徵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另依第十七條規定處理);如果完全沒使用而且和正在使用中的土地有隔離開來,就免徵地價稅。重點在「有沒有使用」與「有沒有跟使用中土地隔離」這兩個條件。

  •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
  • 保留期間仍作建築使用
  • 稅率千分之六
  • 自用住宅依第十七條
  • 未使用且隔離者免徵
考點易考稅率與免徵要件。陷阱選項常把「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土地隔離」省略後半段,讓人誤以為只要沒使用就免徵;其實必須兩個條件都成立。
9
歷年考過次數 · 100–114 年
5 個年度,最近 112
經紀人 7 · 地政士 2
100107114
DATA · 歷年出題分布

15 屆考試中出現於 5 個年度

紅色為不動產經紀人、灰紅為地政士;空白柱代表該年未出現。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民國 100–114 年題庫。

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
不動產經紀人 地政士
PAST EXAMS · 歷年考題

土地稅法 第 19 條歷年怎麼考?

以下是引用本條的代表題目(依年份倒序),每題標註考試類型、年份與科目。點擊題卡到 LandExam 看完整題目、選項與解析。

→ 看完整 7 題(含解析與答案)
FAQ · 常見問題

關於 土地稅法 第 19 條

土地稅法第19條的白話文意思是什麼?
完整白話解讀請見本頁上方「PLAIN · 白話解讀」段落,內含 5 點要件條列與考點 callout。 理解本條時建議搭配「地價稅稅率:基本 vs 累進 vs 特別稅率」相關條文一併釐清,避免實務題答題時誤用條文。 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之 土地稅法第19條為準(見本頁「條文全文」)。
土地稅法第19條最常考什麼題型?
歷年考古題中本條典型題型如下:「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其地價稅之計徵,下列何者正確?」(112 年);「下列敘述之地價稅稅率,何者錯誤?」(106 年)。出題重心常在條文要件辨析、與相關條文競合適用、以具體案例事實判斷適用結果。完整 9 題 + 詳解請見本頁「歷年考題」段落。
土地稅法第19條跟哪些條文容易混淆?
本條最常與「地價稅稅率:基本 vs 累進 vs 特別稅率」其他條文混淆。涉及條文:土地稅法§16、土地稅法§17、土地稅法§18、土地稅法§21。建議使用 LandExam 的「跨法規對照」hub page 查看完整對照表。
土地稅法第19條在不動產考試考過幾次?
根據 LandExam 對民國 100–114 年共 15 屆不動產考試的逐題比對統計,土地稅法第 19 條共被引用 9 次,其中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7 次、地政士考試 2 次,跨 5 個年度,最近一次出現於112 年。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
土地稅法第19條在哪些年度考過?
民國 112 年、106 年、103 年、102 年、100 年 均有題目引用本條。每年考次的題型可能略有變化,完整 9 題逐題詳解請見本頁。
如何用 LandExam 練習土地稅法第19條?
點擊本頁底部「線上練習引用本條的題目」可逐題練 9 題。做錯題目自動進 SM-2 間隔重複錯題集,到期跳出複習。申論題用 LandExam 自研 AI 評分依「法條準確度・論述完整度・結構・字數」四維度給 0–25 分,附等第與改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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