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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 LAW ARTICLE

第 3 條

ARTICLE TEXT · 條文全文

條文全文

本條例所稱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房屋、土地、特種勞務,分別指:

一、房屋、土地:銷售坐落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房屋、土地。

二、特種勞務:銷售在中華民國境內使用之特種勞務。

本條例所稱在中華民國境內產製,指產製廠商於中華民國境內辦理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廠商登記且產製特種貨物。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持有期間,指自本條例施行前或施行後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計算至本條例施行後訂定銷售契約之日止之期間。

1
歷年考過次數 · 100–114 年
0 個年度,最近 102
經紀人 1 · 地政士 0
100107114
DATA · 歷年出題分布

15 屆考試中出現於 0 個年度

紅色為不動產經紀人、灰紅為地政士;空白柱代表該年未出現。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民國 100–114 年題庫。

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
不動產經紀人 地政士
FAQ · 常見問題

關於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第 3 條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3條的白話文意思是什麼?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3條完整條文請見本頁上方「條文全文」段落,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本條在不動產考試中多與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同章節條文一起出題,建議搭配相關條文比對適用情境。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3條最常考什麼題型?
歷年 1 題考古題中,出題重心常在條文要件辨析、與相關條文競合適用、以及具體案例事實判斷。詳解請見本頁「歷年考題」。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3條跟哪些條文容易混淆?
本條在不動產考試中常與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同章節條文一起出題。建議使用 LandExam 的「跨法規對照」hub page 查看本條的相關高頻條文。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3條在不動產考試考過幾次?
根據 LandExam 對民國 100–114 年共 15 屆不動產考試的逐題比對統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 3 條共被引用 1 次,其中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1 次,最近一次出現於102 年。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3條在哪些年度考過?
本條在民國 100-114 年共出現 1 題(低頻考點)。詳解請見本頁。
如何用 LandExam 練習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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