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andExam · 不動產考試練習
房屋稅條例 · LAW ARTICLE

第 7 條

ARTICLE TEXT · 條文全文

條文全文

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算三十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其有增建、改建或移轉、承典時,亦同。

PLAIN · 白話解讀

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建造完成的那一天起算 30 日內,必須備妥相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的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相關事項以及使用情形。當房屋有增建、改建,或發生移轉、承典等狀況時,也同樣要在 30 日內申報。本條目的在確保稅籍資料即時更新,使稽徵機關能正確掌握課稅標的物的範圍、用途與權利狀態,避免因延遲申報導致稅基失真或稅率錯誤適用。

  • 建造完成日起 30 日內申報
  • 檢附相關文件
  • 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 申報房屋稅籍事項及使用情形
  • 增建改建移轉承典時亦同
考點考點是 30 日期限與起算日(建造完成日);陷阱是把期限記成 15 日或 60 日,或漏掉增建改建移轉承典也要同樣申報。
4
歷年考過次數 · 100–114 年
0 個年度,最近 110
經紀人 0 · 地政士 4
100107114
DATA · 歷年出題分布

15 屆考試中出現於 0 個年度

紅色為不動產經紀人、灰紅為地政士;空白柱代表該年未出現。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民國 100–114 年題庫。

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
不動產經紀人 地政士
FAQ · 常見問題

關於 房屋稅條例 第 7 條

房屋稅條例第7條的白話文意思是什麼?
完整白話解讀請見本頁上方「PLAIN · 白話解讀」段落,內含 5 點要件條列與考點 callout。 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之 房屋稅條例第7條為準(見本頁「條文全文」)。
房屋稅條例第7條最常考什麼題型?
歷年 4 題考古題中,出題重心常在條文要件辨析、與相關條文競合適用、以及具體案例事實判斷。詳解請見本頁「歷年考題」。
房屋稅條例第7條跟哪些條文容易混淆?
本條在不動產考試中常與房屋稅條例同章節條文一起出題。建議使用 LandExam 的「跨法規對照」hub page 查看本條的相關高頻條文。
房屋稅條例第7條在不動產考試考過幾次?
根據 LandExam 對民國 100–114 年共 15 屆不動產考試的逐題比對統計,房屋稅條例第 7 條共被引用 4 次、地政士考試 4 次,最近一次出現於110 年。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
房屋稅條例第7條在哪些年度考過?
本條在民國 100-114 年共出現 4 題(中頻考點)。詳解請見本頁。
如何用 LandExam 練習房屋稅條例第7條?
點擊本頁底部「線上練習引用本條的題目」可逐題練 4 題。做錯題目自動進 SM-2 間隔重複錯題集,到期跳出複習。申論題用 LandExam 自研 AI 評分依「法條準確度・論述完整度・結構・字數」四維度給 0–25 分,附等第與改善建議。
EXPLORE · 延伸閱讀

繼續深入這個主題

線上練習引用本條的題目 看本條白話(主站詳解) 看 房屋稅條例 完整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