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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 LAW ARTICLE

第 19 條

ARTICLE TEXT · 條文全文

條文全文

本節名詞定義如下:

一、情況調整:比較標的之價格形成條件中有非屬於一般正常情形而影響價格時,或有其他足以改變比較標的價格之情況存在時,就該影響部分所作之調整。

二、價格日期調整:比較標的之交易日期與勘估標的之價格日期因時間之差異,致價格水準發生變動,應以適當之變動率或變動金額,將比較標的價格調整為勘估標的價格日期之價格。

三、區域因素調整:所選用之比較標的與勘估標的不在同一近鄰地區內時,為將比較標的之價格轉化為與勘估標的同一近鄰地區內之價格水準,而以比較標的之區域價格水準為基礎,就區域因素不同所產生之價格差異,逐項進行之分析及調整。

四、個別因素調整:以比較標的之價格為基礎,就比較標的與勘估標的因個別因素不同所產生之價格差異,逐項進行之分析及調整。

五、百分率法:將影響勘估標的及比較標的價格差異之區域因素及個別因素逐項比較,並依優劣程度或高低等級所評定之差異百分率進行價格調整之方法。

六、差額法:指將影響勘估標的及比較標的價格差異之區域因素及個別因素逐項比較,並依優劣程度或高低等級所評定之差額進行價格調整之方法。

七、計量模型分析法:蒐集相當數量具代表性之比較標的,透過計量模型分析,求出各主要影響價格因素與比較標的價格二者之關係式,以推算各主要影響價格因素之調整率及調整額之方法。

PLAIN · 白話解讀

本條定義四類價格調整與三種分析方法,並不是七種都要逐一套用的調整。情況調整處理不正常交易等影響價格的情況;價格日期調整把比較標的交易時價格換算至指定價格日期的水準,該日期未必是今天。區域因素調整處理不同近鄰地區的價格差異;個別因素調整處理標的本身條件差異。百分率法按差異百分率調整,差額法按金額差調整,計量模型分析法則由具代表性的案例估計價格因素關係。

  • 情況調整
  • 價格日期調整
  • 區域因素調整
  • 個別因素調整
  • 百分率法、差額法、計量模型分析法
考點考七種名詞配對,最常陷阱是把區域因素跟個別因素混用,或誤把情況調整當價格日期調整。
6
歷屆涉及題數 · 100–115 年
跨 5 個年度,最近 110 年
經紀人 6 · 地政士 0
100107114
DATA · 歷屆涉及題數分布

16 屆考試中出現於 5 個年度

紅色為不動產經紀人、灰紅為地政士;空白柱代表該年未出現。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民國 100–115 年題庫。

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
不動產經紀人 地政士
PAST EXAMS · 歷年考題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19 條歷年怎麼考?

以下是引用本條的代表題目(依年份倒序),每題標註考試類型、年份與科目。點擊題卡到 LandExam 看完整題目、選項與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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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 常見問題

關於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19 條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19條的白話文意思是什麼?
完整白話解讀請見本頁上方「PLAIN · 白話解讀」段落,內含 5 點要件條列與考點 callout。 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之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19條為準(見本頁「條文全文」)。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19條最常考什麼題型?
歷年考古題中本條典型題型如下:「比較標的於 110 年 1 月以 2,000 萬元成交,當時之價格指數為 95;勘估標的之價格日期為 110 年 9 月…」(110 年);「勘估標的乙之價格日期、勘察日期分別為 110 年 8 月 15 日、110 年 9 月 15 日,若比較標的交易 日期為…」(110 年)。出題重心常在條文要件辨析、與相關條文競合適用、以具體案例事實判斷適用結果。完整 6 題 + 詳解請見本頁「歷年考題」段落。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19條跟哪些條文容易混淆?
本條在不動產考試中常與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同章節條文一起出題。建議使用 LandExam 的「跨法規對照」hub page 查看本條的相關高頻條文。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19條在不動產考試有幾題涉及?
根據 LandExam 對民國 100–115 年已收錄的不動產考試的逐題比對統計,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19 條共有 6 題涉及,其中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6 題,跨 5 個年度,最近一次出現於110 年。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19條在哪些年度的題目涉及?
民國 110 年、108 年、106 年、105 年、104 年 均有題目引用本條。每年考次的題型可能略有變化,完整 6 題逐題詳解請見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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