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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 LAW ARTICLE

第 24 條

ARTICLE TEXT · 條文全文

條文全文

比較、分析勘估標的與比較標的之區域因素及個別因素差異並就其中差異進行價格調整時,其調整以百分率法為原則,亦得以差額法調整,並應於估價報告書中敘明。

PLAIN · 白話解讀

用比較法估價時,要把勘估標的跟拿來比較的標的之間,在地段環境(區域因素)和個別條件(個別因素)上的差異找出來,並按差異程度做價格調整。調整方式原則上用「百分率法」,也就是用百分比加減;也可以用「差額法」,就是直接用金額加減。不管選哪一種方法,估價師都必須在估價報告書裡寫清楚採用的調整做法,讓報告有跡可循。

  • 適用於比較標的之區域因素與個別因素差異
  • 調整原則採百分率法
  • 亦得採差額法調整
  • 採用方式應於估價報告書中敘明
考點重點在原則用百分率法、例外可用差額法,但兩者都要在報告書敘明。常見陷阱:誤以為差額法是禁止的,或誤以為不用在報告書交代計算方式。
11
歷年考過次數 · 100–114 年
10 個年度,最近 114
經紀人 11 · 地政士 0
100107114
DATA · 歷年出題分布

15 屆考試中出現於 10 個年度

紅色為不動產經紀人、灰紅為地政士;空白柱代表該年未出現。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民國 100–114 年題庫。

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
不動產經紀人 地政士
PAST EXAMS · 歷年考題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24 條歷年怎麼考?

以下是引用本條的代表題目(依年份倒序),每題標註考試類型、年份與科目。點擊題卡到 LandExam 看完整題目、選項與解析。

→ 看完整 11 題(含解析與答案)
FAQ · 常見問題

關於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24 條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24條的白話文意思是什麼?
完整白話解讀請見本頁上方「PLAIN · 白話解讀」段落,內含 4 點要件條列與考點 callout。 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之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24條為準(見本頁「條文全文」)。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24條最常考什麼題型?
歷年考古題中本條典型題型如下:「比較標的為與法定用途不符之交易,應先作適當之調整才能採用,此為何種調整?」(114 年);「依據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規定試算價格的價格決定,那一項不適用?」(113 年)。出題重心常在條文要件辨析、與相關條文競合適用、以具體案例事實判斷適用結果。完整 11 題 + 詳解請見本頁「歷年考題」段落。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24條跟哪些條文容易混淆?
本條在不動產考試中常與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同章節條文一起出題。建議使用 LandExam 的「跨法規對照」hub page 查看本條的相關高頻條文。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24條在不動產考試考過幾次?
根據 LandExam 對民國 100–114 年共 15 屆不動產考試的逐題比對統計,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24 條共被引用 11 次,其中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11 次,跨 10 個年度,最近一次出現於114 年。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24條在哪些年度考過?
民國 114 年、113 年、109 年、108 年、107 年、106 年、104 年、103 年...等共 10 個年度 均有題目引用本條。每年考次的題型可能略有變化,完整 11 題逐題詳解請見本頁。
如何用 LandExam 練習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24條?
點擊本頁底部「線上練習引用本條的題目」可逐題練 11 題。做錯題目自動進 SM-2 間隔重複錯題集,到期跳出複習。申論題用 LandExam 自研 AI 評分依「法條準確度・論述完整度・結構・字數」四維度給 0–25 分,附等第與改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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