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法分為下列二種:
一、淨計法:指就勘估標的所需要各種建築材料及人工之數量,逐一乘以價格日期當時該建築材料之單價及人工工資,並加計管理費、稅捐、資本利息及利潤。
二、單位工程法:係以建築細部工程之各項目單價乘以該工程施工數量,並合計之。
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直接法」分為兩種估算成本的方式。第一種是「淨計法」:把估價標的所需的各種建築材料和人工的數量,逐一乘以價格日期當時的建材單價與人工工資,再加上管理費、稅捐、資本利息及利潤合計而成。第二種是「單位工程法」:以建築細部工程各項目的單價,乘以該工程的施工數量,最後合計起來。兩種都是直接估算營造或施工成本的方法。
紅色為不動產經紀人、灰紅為地政士;空白柱代表該年未出現。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民國 100–114 年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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