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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法 · LAW ARTICLE

第 49 條

ARTICLE TEXT · 條文全文

條文全文

依本法徵收或區段徵收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其地價補償以徵收當期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公告土地現值為準,必要時得加成補償之。但加成最高以不超過百分之四十為限;其地上建築改良物之補償以重建價格為準。

前項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加成補償標準,由當地直轄市、縣(市)地價評議委員會於評議當年期公告土地現值時評議之。

PLAIN · 白話解讀

依都市計畫法徵收或區段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地價補償以徵收當期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平均公告土地現值為準。必要時可加成補償,但加成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四十。地上的建築改良物補償則以重建價格為準。前述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加成補償標準,由當地直轄市、縣(市)地價評議委員會在評議當年期公告土地現值時一併評議決定。

  • 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適用
  • 補償以毗鄰非保留地公告現值為準
  • 必要時可加成補償
  • 加成最高不得逾百分之四十
  • 建築改良物以重建價格補償
  • 加成標準由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
  • 於評議當年期公告現值時辦理
考點毗鄰非保留地公告現值、加成上限四十百分比、重建價格、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時點,皆為高頻數字考點。
3
歷年考過次數 · 100–114 年
1 個年度,最近 107
經紀人 2 · 地政士 1
100107114
DATA · 歷年出題分布

15 屆考試中出現於 1 個年度

紅色為不動產經紀人、灰紅為地政士;空白柱代表該年未出現。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民國 100–114 年題庫。

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
不動產經紀人 地政士
PAST EXAMS · 歷年考題

都市計畫法 第 49 條歷年怎麼考?

以下是引用本條的代表題目(依年份倒序),每題標註考試類型、年份與科目。點擊題卡到 LandExam 看完整題目、選項與解析。

FAQ · 常見問題

關於 都市計畫法 第 49 條

都市計畫法第49條的白話文意思是什麼?
完整白話解讀請見本頁上方「PLAIN · 白話解讀」段落,內含 7 點要件條列與考點 callout。 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之 都市計畫法第49條為準(見本頁「條文全文」)。
都市計畫法第49條最常考什麼題型?
歷年考古題中本條典型題型如下:「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被徵收時,其地價補償之標準為何?」(102 年)。出題重心常在條文要件辨析、與相關條文競合適用、以具體案例事實判斷適用結果。完整 3 題 + 詳解請見本頁「歷年考題」段落。
都市計畫法第49條跟哪些條文容易混淆?
本條在不動產考試中常與都市計畫法同章節條文一起出題。建議使用 LandExam 的「跨法規對照」hub page 查看本條的相關高頻條文。
都市計畫法第49條在不動產考試考過幾次?
根據 LandExam 對民國 100–114 年共 15 屆不動產考試的逐題比對統計,都市計畫法第 49 條共被引用 3 次,其中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2 次、地政士考試 1 次,跨 1 個年度,最近一次出現於107 年。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
都市計畫法第49條在哪些年度考過?
民國 102 年 均有題目引用本條。每年考次的題型可能略有變化,完整 3 題逐題詳解請見本頁。
如何用 LandExam 練習都市計畫法第4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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