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之建物得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測量: 一、依法令應請領使用執照之建物,無使用執照。 二、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完成無使用執照之建物,無土地登記規則第七十九條第三項所規定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