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andExam · 不動產考試練習
110 年 · 地政士 · 考古題

土地稅法規

4
總題數
4
申論題
100
分鐘(預估)
▶ 在互動模式做這份考題(含計時與錯題複習)
ESSAY · 申論題(共 4 題)

申論題目與擬答

第 1 題附 LandExam 原創擬答全文(依題意分點作答;法條、公式與計算均已對照考試當時有效資料複核),其餘題目免費登入即可看完整擬答。點「練這題」進互動模式可獲 AI 依四維度(法條準確度・論述完整度・結構・字數)即時評分。

申論題 #1
一、甲與其妻乙婚後購買A、B兩屋,甲、乙與未成年兒子丙共同居住於臺北市之A 屋,登記之所有權人為甲,並由甲在此設立戶籍。新北市之B屋,登記之所有權人為乙,由乙和丙在此設立戶籍。請問依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自用住宅用地之地價稅特別稅率適用要件為何?如甲、乙之A屋及B屋均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但是否均得申請適用特別稅率或應如何適用之?(25分)
LandExam 參考擬答(非官方標準答案)

(一)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之適用要件:

1.土地稅法所稱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土地稅法第9條)

2.合於下列規定之自用住宅用地,其地價稅按千分之二計徵:

(1)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

(2)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

3.國民住宅及企業或公營事業興建之勞工宿舍,自動工興建或取得土地所有權之日起,其用地之地價稅,適用前項稅率計徵。(土地稅法第17條第2項)

4.本法第 9 條之自用住宅用地,以其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者為限。(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4條)

5.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第一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土地稅法第17條第3項)

(二)另須說明擇定與決勝順序:依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項,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或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分別以所有土地申請自用住宅用地者,應以**共同擇定**之戶籍所在地為準;未擇定者,以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申請當年之**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額最高者**為準。又同條第1項後段就土地所有權人自己申請超過一處之情形定有相同架構(擇定→稅額最高→稅額相同時,依**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未成年受扶養親屬戶籍所在地之順序**適用),第3項並定未成年受扶養親屬戶籍所在地之適用順序**依長幼次序**定之,可資參照。

(三)本題旨揭A屋及B屋,僅能一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綜前所述,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第一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故,本題僅能就A屋及B屋之一處,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

練這題 + AI 評分 →
申論題 #2
二、 試依房屋稅條例說明,受重大災害之私有房屋有何減免徵規定?其申請期限之規定為何?逾期申報者是否不予減免?(25分)
LandExam 擬答(節錄)

(一)免徵規定:(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七)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 (二)減半課徵規定:(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2項四)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之房屋。…

🔓 免費登入看完整擬答(454 字)→練這題 + AI 評分 →
申論題 #3
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那些項目金額會依消費者物價指數之變動而調整?何時會調整?如何調整?所稱消費者物價指數如何規定之?(25分)
LandExam 擬答(節錄)

一、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的項目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第1項,包括: 1.本法所定的免稅額及課稅級距金額。 2.第16條第6款、第7款所定,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的器具、用具及職業上工具不計入遺產總額的金額。 3.第17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及第5款所定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及祖父母扣除額。 4.第17條第1項第10款所定喪葬費扣除額,以及第4款所定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 免費登入看完整擬答(415 字)→練這題 + AI 評分 →
申論題 #4
四、夫贈與妻一棟房屋連同基地,請問贈與移轉時是否課徵土地增值稅、契稅、贈與稅、房地合一所得稅?如須課徵時,並請說明納稅義務人為何?(25分)
LandExam 擬答(節錄)

一、土地增值稅 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2第1項,配偶相互贈與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這是申請後遞延課稅,並非當然、永久免稅。妻日後再移轉而應課稅時,依同條規定追溯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 若夫妻未申請不課徵,本件屬無償移轉,依土地稅法第5條第1項第2款,以取得土地所有權的妻為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 二、契稅 房屋所有權因贈與而移轉,應課贈與契稅。…

🔓 免費登入看完整擬答(583 字)→練這題 + AI 評分 →
EXPLORE · 同年其他科目

110 年 地政士 其他科目

FAQ · 常見問題

地政士 考試常見問題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需要什麼資格?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13 條,年滿 20 歲、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者均可報考;學歷不限。考試由考選部辦理,每年舉辦一次,通常於 11 月。
地政士考試報考資格為何?
依《地政士法》第 5 條,年滿 20 歲且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報考,學歷不限。屬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每年舉辦一次,通常於 6 月。
不動產經紀人與地政士有什麼不同?
經紀人從事不動產仲介或代銷;地政士辦理土地登記、稅務申報、權利移轉等專業代辦業務。兩者考試科目部分重疊(如民法、土地法),但地政士須加考土地登記實務。
考古題該從哪一年開始練?
建議從近 5 年著手熟悉題型與考點分布,再回頭補早年題目。本站自民國 100 年起逐年收錄完整考古題與解析。
申論題怎麼準備才能拿高分?
依考試規範採 IRAC 結構:爭點 → 法條 → 本案分析 → 結論。引用條號需含項款、用語應採台灣法律慣用詞。本站提供 AI 評分對照範本擬答。
錯題複習該怎麼安排?
採間隔重複法(SRS):第一次答錯隔 10 分鐘、1 天、3 天、7 天、14 天、30 天再見。本站「錯題複習」功能會自動依此排程,連續答對 2 次即畢業。
地政士考試科目有哪些?
共 4 科專業科目(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土地法規、土地登記實務、土地稅法規)+ 國文(作文)。全部採申論式試題:4 科專業科目各 90 分鐘(1 小時 30 分),國文 120 分鐘(2 小時)。考試 2 天舉行,第 1 天考民法、土地稅法、國文;第 2 天考土地登記實務、土地法規。
地政士跟代書是同一個嗎?
是的,「地政士」是依《地政士法》正式名稱,「代書」是俗稱。地政士須通過考選部專技普考並完成登錄,方可開業。
地政士歷年錄取率約多少?
近年約 8-15%,相較不動產經紀人難度較高。
地政士考過後可以做什麼?
可開業承辦土地登記、不動產買賣移轉、繼承贈與稅務申報等業務,或受僱於地政士事務所、建設公司、金融機構不動產部門。
開始互動練習這份考題看 地政士 全部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