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年地政士專技普考全科目共 18 題,其中選擇題 0 題、申論題 18 題。所有選擇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100% 比對校對),每題附完整解析、引用條號與相關高頻條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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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年地政士考了什麼
申論題完整題幹如下(點看 LandExam 原創擬答全文);選擇題各科節錄前 5 題,完整 0 題詳解在各科頁。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 申論一、甲66歲終生未婚、膝下無子,父母已過世,日前猝逝家中,有二位親兄弟乙、丙多年不往來亦不願處理甲之後事。甲生前預立遺囑,將名下財產與存款共1,002萬元留給長期照顧他起居的乾兒子丁。請問:(一)乙、丙對甲之遺產有無繼承權?(5分)(二)乙、丙是否喪失繼承權?(10分)(三)乙、丙對甲之遺產可對丁主張什麼權利?可請求之金額多少?(10分) 看題解 →
- 申論二、甲租用乙之土地建築房屋,甲已居住近50年。乙在日前將土地賣給建商丙並過戶完畢,丙因此要求甲拆屋還地。請問甲可以主張什麼權利?請以民法詳述之。(25分) 看題解 →
- 申論三、甲與乙分別共有A地,應有部分各二分之一,並登記於土地登記簿,甲與乙就共有之A地並未成立分管契約。甲以其應有部分設定普通抵押權於丙。嗣後甲乙分割A地為A1及A2二筆土地,而由甲乙各單獨取得所有權。請問共有物分割是否會影響丙之抵押權?丙之抵押權如何處理?請依民法詳述之。(25分) 看題解 →
- 申論四、甲長期照顧年邁母親丁,但長年居住美國的姊姊乙近日返臺後,私自帶著意識清楚的丁到銀行,將丁的千萬現金設立信託,受益人登記為乙與妹妹丙。請以信託法說明:(一)信託契約是否無效?(15分)(二)甲可否請求受益人變更增加甲?(10分) 看題解 →
土地法規
- 申論一、假設甲、乙、丙三人分別共有A地,應有部分各為三分之一。甲、乙考量土地開發效益,擬將A地全部設定「地上權」給丁建設公司,惟丙堅決反對。試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申論下列問題:(一)甲、乙得否未經丙同意,逕行將A地設定地上權予丁?其多數決之法定門檻為何?(10分)(二)若甲、乙依法將A地設定地上權予丁,對丙應依法踐行何種事前程序與連帶清償責任?於辦理登記時,地政士須協助甲、乙提出何種證明?(15分) 看題解 →
- 申論二、試比較土地徵收條例之「區段徵收」(以申請發給抵價地為例)與平均地權條例之「市地重劃」,當原土地上有「設定抵押權」時,兩法規對於抵押權的處理程序與權利轉載機制上有何差異?若因開發致無法達到設定目的或未受土地分配時,權利人得如何主張權益?(25分) 看題解 →
- 申論三、地政士受委託辦理各項地政業務,應嚴守紀律並親自執行,以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試依地政士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一)地政士原則上應自己處理受託事務,但在那些法定例外情形下,得將業務委由其他地政士辦理?又若僅係向登記機關辦理「送件及領件」工作,依法得由具備何種資格之「登記助理員」為之?地政士僱用該助理員之人數上限為何?(15分)(二)若地政士未親自執行業務,且將其執業名義借給他人使用(允諾他人假藉其名義執行業務),此屬法規明文禁止之行為。違反此規定情節重大者,主管機關依法得施以何種懲戒處分?(10分) 看題解 →
- 申論四、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當國家徵收私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時,若為部分徵收,原所有權人得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一併徵收」其殘餘部分。試依該條例之規定,申論下列事項:(一)原所有權人得申請一併徵收之「法定具體事由」為何?其提出申請之「法定期限」與「法定方式」為何?(15分)(二)若原所有權人提出申請後欲反悔撤回,依法應於何種「期限與方式」為之?經核准一併徵收之殘餘部分,依法應給予何種補償?(10分) 看題解 →
土地登記實務
- 申論一、委託人甲因考量自己罹患重病,惟兒子年幼,擔心無法扶養小孩至成年,且顧慮其他親屬覬覦財產,故將土地信託予乙公司出租、管理,並簽訂信託契約,約定以其子為受益人,待甲死亡之後將信託之土地移轉登記給子。請問本案土地由甲移轉至受託之乙公司,申請人為何?是否需繳納相關稅費?應備那些文件?若甲死亡,信託之土地應辦理何種登記?(25分) 看題解 →
- 申論二、甲乙丙三人共有可建築土地一筆,權利範圍各持有三分之一。甲因長年居住在外縣市,對於土地疏於管理,與其他共有人亦缺乏聯繫。乙未徵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於土地上建有房屋,惟未領得使用執照及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甲發現後遂提出分割方案向市政府的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申請調處,申請將土地分割為三筆,產權各自單獨所有,建有房屋的基地由乙持有,以釐清管理使用之權責。請問若調處成立,申請共有土地分割登記的程序及應備文件為何?(25分) 看題解 →
- 申論三、某縣政府在民國75年興建國宅建物5棟及地下停車場,領有使用執照,國宅建物5棟已辦理建物登記,惟地下停車場領有使用執照、有編門牌號碼,卻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縣政府於今年將該地下停車場補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請問是否需要辦理建物第一次測量?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需要公告幾天?公告期間國宅所有權人提出異議,主張產權為國宅社區區分所有權人共有,請問地政機關依法應如何辦理?(25分) 看題解 →
- 申論四、甲與共有人共有一筆土地,因為疏於管理土地被傾倒廢棄物且長滿雜草有妨害衛生之虞,被市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發函通知限期清理環境,否則依法處以罰鍰。甲想通知其他共有人卻無相關資料,請問地籍資料分為那幾類?他可以申請那一類登記謄本以查明、通知及進行管理處分等作為?(25分) 看題解 →
土地稅法規
- 申論一、依民國110年4月28日修正的所得稅法規定,土地與房屋交易所得需課徵所得稅。請說明何種條件下可以免納所得稅?(25分) 看題解 →
- 申論二、請說明遺產稅與贈與稅在免稅額的規定上有何異同?(25分) 看題解 →
- 申論三、考量房屋稅為地方稅,係以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規定之徵收率課徵,為簡化稅政,房屋稅條例於民國113年1月3日增訂第6條之1,以明確納稅義務基準日及開徵期間。請說明第6條之1的重點為何?(25分) 看題解 →
- 申論四、甲君民國115年2月1日出售其位於某市之都市土地一筆(原供自用住宅使用),面積400平方公尺,前次申報現值10,000元/平方公尺,本次申報現值120,000元/平方公尺,物價指數200%,持有期間曾支出土地改良費用20,000元/平方公尺,請計算甲君應納多少土地增值稅?(25分) 看題解 →
國文
- 申論一、人愈接近冷靜的心靈,往往就愈具有力量。《左傳‧燭之武退秦師》中,燭之武在國家危急存亡之際,面對秦、晉兩國大軍,不僅沒有驚慌,反而能在夜間隻身出城,冷靜地分析利害關係,以言語勸退秦軍。《三國演義‧空城計》中,諸葛亮在兵力懸殊的極端危險下,冷靜鎮定地大開城門,彈琴飲酒,利用司馬懿的多疑心理,以冷靜的心理戰化解危機。「冷靜」乃生活、職場中必須具備的重要能力,在遇到危急困難之際,能處變不驚,看清局勢,進而做出理性的判斷、智慧的抉擇,將危機化為轉機,將錯誤、困境轉化為成長的機會。請以「冷靜的力量」為題,作文一篇,結合自身的經歷或見聞為例,論析其在現代生活的意義與價值,及從中所獲得的省思。(50分) 看題解 →
- 申論二、近年,「快時尚」不僅製造環境災難,更演化出「超快時尚」(Ultra-fast fashion)。最新報告警示,全球服飾業碳排放量不減反增,原被寄予厚望的循環經濟策略,在實踐上正面臨政策、金融與消費者的多重挑戰。
服裝影響研究所(AII)公布的《成衣業淨零路徑評估報告》顯示,2023年全球成衣業排碳量達9.4億噸,年成長率7.5%,乃是2019年追蹤以來的最大增幅。若趨勢不變,2030年排放量將逼近12億噸。研究指出,成衣業超過九成的排放與原料有關,但推動循環經濟卻遭逢四大困境:
1.再生料成本高昂:國際原油價使石化原料更具競爭力,加上通膨壓力,品牌端極力壓低價格,難有餘裕投資再生材料。
2.規模化困難:紡織原料回收率不到1%,品質不穩且未達經濟規模。
3.回收體系不健全:從回收、分選到再製造的系統尚未銜接。
4.消費習慣難改:消費者偏好低價、快速的產品,使維修、二手衣等環境友善模式難以打開市場。
此外,「超快時尚」橫空出世,以極短上市週期與低價刺激購買慾,帶來海量跨境包裹與垃圾。這種典型的「線性經濟」——大量開採、生產、鋪售並快速丟棄,讓淨零任務難上加難。
數據顯示,目前纖維總產能仍有近六成來自化石燃料的人造纖維。以最常用的「聚酯纖維」為例,其回收料採用率在2023年不進反退,僅剩12.5%,其餘如棉、羊毛、尼龍等回收率甚至低於5%。
儘管整體產業陷入停滯,部分領頭企業已使用高達94%的回收聚酯,成功降低排放。AII呼籲,品牌應設置「氣候基金」資助供應商轉型。服裝業若想撕下「拋棄式時尚」的負面標籤,必須將循環經濟從口號轉為核心戰略,透過創新融資與供應鏈合作,學會「慢下來」,減少對環境的副作用。
請以「慢下來的選擇」為題,結合自身觀察、生活經驗或社會現象,說明你對消費文化與環境永續的看法。(50分) 看題解 →
CORE LAWS · 本考試核心法規
地政士 必讀法規
- 民法 — 含親屬編、繼承編 — 婚姻、親權、繼承順位、遺贈
- 信託法 — 信託成立、受託人義務、自益/他益
- 土地法 — 土地登記、地政變更、徵收補償
- 平均地權條例 — 地價稅、增值稅、漲價歸公
- 土地登記規則 — 總登記、所有權登記、抵押權設定
- 土地稅法 — 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完整規定
- 遺產及贈與稅法 — 繼承贈與課稅、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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