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考試練習

102 年 不動產經紀人 民法概要 考古題

完整解析每一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告為準。共 4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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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題 正解:D
甲向乙建設公司購買預售屋一戶,約定甲應依已完成之工程進度所定付款明細表之規定於工程完工後 繳款,半年後乙建設公司資金週轉不靈,財產遭法院查封,甲是否應繼續繳納約定的工程款?
A. 資金週轉 不靈,屬可歸責於乙建設公司之事由,甲可拒絕繳納已完工的工程款
B. 因甲無過失,可免給付之義務, 甲可拒絕繳納已完工的工程款
C. 基於買賣契約,甲得向乙建設公司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拒絕繳納已完工 的工程款
D. 甲可主張在乙建設公司未繼續進行工程或提出擔保,得拒絕繳納已完工的工程款
【正確答案D】依民法第265條規定,當事人之一方,應向他方先為給付者,如他方之財產,於訂約後顯形減少,有難為對待給付之虞時,如他方未為對待給付或提出擔保前,得拒絕自己之給付(不安抗辯權)。乙建設公司財產遭法院查封,財產顯著減少,有難繼續完工之虞,甲得依不安抗辯權拒絕給付,但須待乙繼續進行工程或提出擔保後始應繳款,故D正確。【A選項錯誤】不安抗辯並非以乙有過失為要件,與可歸責性無關。【B選項錯誤】甲並非因無過失而免給付,而是行使不安抗辯權暫緩給付。【C選項錯誤】同時履行抗辯(民法第264條)係針對雙方同時履行之情形,本題甲為先給付義務人,應適用不安抗辯而非同時履行抗辯。
第 4 題 正解:C
甲將其所有 A 屋委託乙仲介公司銷售,定價新臺幣 980 萬元,丙經乙仲介公司銷售人員帶看之後,對 A 屋甚是滿意,但是希望價格能降為新臺幣 950 萬元,乃給付新臺幣 20 萬元斡旋金予乙仲介公司作為與屋 主斡旋差價之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丙交付新臺幣 20 萬元斡旋金,為定金之給付,推定該買賣契約成 立
B. 丙交付新臺幣 20 萬元斡旋金,為要約之引誘,買賣契約尚未成立
C. 丙交付新臺幣 20 萬元斡旋金, 為新要約,買賣契約尚未成立
D. 丙交付新臺幣 20 萬元斡旋金,為要約之承諾,買賣契約成立
【正確答案C】丙給付斡旋金並提出新價格950萬元,係對甲之定價(要約)提出不同條件之新要約,性質上為「新要約」,買賣契約尚未成立,故C正確。【A選項錯誤】民法第248條規定「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但斡旋金之給付僅為要約之提出,且甲尚未承諾950萬元之新要約,契約未成立,定金之推定亦不適用。【B選項錯誤】要約之引誘係指引他人向自己提出要約之行為(如廣告),本題丙已有具體條件之意思表示,非要約之引誘。【D選項錯誤】丙提出950萬元與甲原價980萬元不同,並非承諾,故契約未成立。
第 5 題 正解:C
甲經由乙仲介向丙購得 A 屋,甲於交屋遷入後始得知 A 屋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關於當事人間的權 利義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凶宅為不完全給付,甲得向丙請求損害賠償,但不得要求解除契約
B. A 屋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甲不得向乙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C. A 屋若符合凶宅之客觀判斷標準, 甲得向乙主張 A 屋之價值瑕疵擔保責任,要求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
D. A 屋若符合凶宅之客觀判斷標準, 甲得向乙主張權利瑕疵擔保責任,要求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
【正確答案C】依民法第354條規定,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373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凶宅雖無物理上之損壞,但因一般社會觀念認為其有礙居住,致市場價值減損,屬物之瑕疵(價值瑕疵),甲得向出賣人丙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請求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故C正確。【A選項錯誤】凶宅問題屬物之瑕疵擔保,非不完全給付;且甲亦得解除契約,並非不得解除。【B選項錯誤】凶宅確屬減少價值之瑕疵,甲得主張瑕疵擔保,B誤。【D選項錯誤】凶宅非屬權利瑕疵(民法第349條規定之第三人對買賣標的物有權利主張之情形),而是物之瑕疵,應依民法第354條以下主張,D誤。
第 6 題 正解:D
甲以新臺幣 1000 萬元向乙購買某特定房屋,買賣契約何時成立?
A. 甲交付新臺幣 1000 萬元於乙時
B. 乙將該特定房屋及價金互相同意時
C. 甲、乙完成交屋及付清價金時
D. 甲、乙就房屋及價金互相同 意時
【正確答案D】依民法第345條第2項規定,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故甲、乙就特定房屋及價金1000萬元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成立,D正確。【A選項錯誤】交付價金係契約履行行為,非契約成立要件,買賣為諾成契約,不以交付為成立要件。【B選項錯誤】契約須雙方互相同意,非僅乙單方同意,且需就標的物及價金均互相同意。【C選項錯誤】買賣契約係債權契約,不以交屋及付清價金(履行)為成立要件。
第 7 題 正解:C
甲與乙訂立租賃契約,向乙承租房屋,雙方約定租賃期限為二年,未以書面為之,且甲亦為交付押金。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租賃契約於甲交付押金後始成立
B. 租賃契約於甲交付押金後始生效
C. 租賃契 約未以書面為之,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
D. 租賃契約未以書面為之,出租人得撤銷租賃契約
【正確答案C】依民法第422條規定,不動產之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一年者,應以字據訂立之,未以字據訂立者,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本題租賃期限為二年,超過一年,未以書面(字據)訂立,依法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故C正確。【A選項錯誤】租賃為諾成契約,不以交付押金為成立要件,雙方合意即成立,A誤。【B選項錯誤】同理,租賃不以押金交付為生效要件,B誤。【D選項錯誤】未以書面訂立之效果為「視為不定期租賃」,而非出租人得撤銷,法律並無此撤銷權規定,D誤。
第 8 題 正解:D
甲男乙女結婚時約定,雙方婚後若有婚外情之情事發生,雙方無條件離婚,並賠償對方新臺幣 1000 萬元。此約定的法律效力為何?
A. 此約定為停止條件,條件成就時,離婚發生效力
B. 此約定為解除條件, 條件成就時,婚姻失其效力
C. 此約定為不法條件,約定條件無效
D. 此約定為不許附條件之法律行為, 約定條件無效
【正確答案D】離婚為身分行為,依其性質不得附條件或期限,附條件之離婚約定,其條件部分無效(民法第111條及身分行為性質),故D正確。【A選項錯誤】即便認為係停止條件,身分行為不得附條件,此約定仍無效,A誤。【B選項錯誤】身分行為不得附解除條件,此說亦有誤,B誤。【C選項錯誤】本題並非不法條件(條件本身不必然違法),而是身分行為本質上不得附條件,故應以D(不許附條件之法律行為)為正確理由,C誤。
第 9 題 正解:B
甲為 A 地的所有權人,乙為 A 地的抵押權人,丙為 A 地的地上權人。關於當事人間的權利義務,下 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乙的抵押權設定後,甲仍得將 A 地設定地上權給丙
B. 若乙的抵押權設定在地上權之 後,日後乙實行抵押權受有影響時,法院得除去丙的地上權後拍賣 A 地
C. 若乙的抵押權設定後,甲在 A 地上蓋造 B 屋,日後乙實行抵押權受有影響時,得聲請法院將 B 屋與 A 地倂付拍賣
D. 乙的抵押權設定後, 擔保債權未受清償前,甲得將 A 地售予丁
【正確答案B】依民法第866條第2項規定,抵押權人實行抵押權受有影響者,法院得除去地上權後拍賣之,其前提為地上權設定在抵押權「之後」。B敘述「乙的抵押權設定在地上權之後」,此一前提與民法第866條規定相反(應係地上權在後,抵押權在前),法院才得除去地上權,故B之敘述為錯誤,B為本題答案。【A選項正確】依民法第866條第1項,設定抵押權後仍得設定地上權,甲得為之,A正確。【C選項正確】依民法第877條,抵押人以抵押物建築房屋者,抵押權人得聲請法院倂付拍賣,C正確。【D選項正確】抵押權為擔保物權,不妨礙抵押人之處分(買賣),故甲得將A地售予丁,D正確。
第 10 題 正解:D
甲所有的 A 地與乙所有的 B 地相鄰,甲在 A 地上建築房屋及圍牆,其中圍牆有一部份越界建築在 B 地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乙如果知道甲有越界建築之情事而不即提出異議者,不得請求甲拆除越界的 圍牆
B. 甲對於乙所受的損害,應支付償金,但得不拆除越界的圍牆
C. 乙得請求甲以相當之價額購買越 界部分的土地,不得請求甲拆除越界的圍牆
D. 乙得請求甲拆除越界的圍牆,返還被占用的土地
【正確答案D】民法第796條越界建築之保護僅適用於「建築房屋」之情形,圍牆並非民法第796條所稱之「房屋」,不受越界建築保護規定之限制。乙得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所有物妨害除去請求權,請求甲拆除越界之圍牆,返還被占用之土地,故D正確。【A選項錯誤】民法第796條越界建築之保護僅限於「房屋」,圍牆不適用,故乙仍得請求拆除,A誤。【B選項錯誤】民法第796條規定在知情不異議之情況下,僅建築房屋之越界部分得支付償金而不拆除,圍牆不在此列,B誤。【C選項錯誤】乙得請求甲以相當價額購買土地之規定(民法第796條之1)亦僅適用於越界建築「房屋」之情形,圍牆不適用,C誤。
第 11 題 正解:C
甲因負債,未避免債權人強制執行,故與乙訂立虛偽買賣契約,將甲僅有之一棟房屋賣給乙,並將房 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於乙(均為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乙將該屋賣給善意之丙,並將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於善意 之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乙祇是登記名義人,並非真正所有權人,故丙無法取得房屋之所有權
B. 乙不祇是登記名義人,亦是真正所有權人,故丙可取得房屋之所有權
C. 丙因信賴不動產之登記,並已依法 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故取得房屋之所有權
D. 丙雖信賴不動產之登記,並已依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但仍然無法取得房屋之所有權
【正確答案C】依民法第87條第1項規定,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但不得以其無效對抗善意第三人。甲與乙之買賣及移轉登記係通謀虛偽意思表示,雖然無效,但善意之丙信賴不動產登記,並已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依民法第87條第1項但書,甲不得以甲乙間通謀虛偽之無效對抗善意丙,故丙取得房屋所有權,C正確。【A選項錯誤】丙信賴登記取得所有權,受善意第三人保護,A誤。【B選項錯誤】乙係虛偽登記名義人,原則上非真正所有權人,但丙仍受保護,非因乙是真正所有權人,故B理由錯誤,B誤。【D選項錯誤】依民法第87條但書,丙為善意,得取得所有權,D誤。
第 12 題 正解:B
甲有一宗土地,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將該宗土地賣給乙。雙方訂立買賣契約後,因土地飆漲,甲藉故 不願履行契約上之義務。乙起訴請求甲移轉買賣標的物之所有權,法院判決乙勝訴確定。下列敘述何者正 確?
A. 乙因法院之判決,取得不動產物權,故於判決確定時,即已取得該土地之所有權
B. 乙必須根據確 定判決,辦畢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始能取得該土地之所有權
C. 甲依法院之確定判決,將土地交付於乙時, 乙即取得該土地之所有權
D. 甲依法院之確定判決,將土地之所有權狀交付於乙時,乙即取得該土地之所有 權
【正確答案B】依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買賣及移轉所有權屬法律行為,雖有法院確定判決,乙仍須持確定判決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登記後始取得所有權,故B正確。【A選項錯誤】判決命甲移轉所有權之給付判決,非形成判決,不能直接使物權移轉,仍須登記,A誤。【C選項錯誤】交付(占有移轉)僅適用於動產所有權移轉,不動產以登記為準,C誤。【D選項錯誤】所有權狀只是書面憑證,非不動產物權移轉之要件,登記才是要件,D誤。
第 13 題 正解:D
甲有一棟房屋,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將該房屋賣給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買賣契約有效成立時,立刻使乙取得房屋之所有權
B. 甲將房屋交付乙時,立刻使乙取得房屋之所有權
C. 甲將房屋所有權狀交付給乙前,乙無法取得房屋之所有權
D. 甲將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給乙前,乙無法取 得房屋之所有權
【正確答案D】依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買賣契約(債權行為)成立,但所有權移轉屬物權行為,須完成登記始生效力,故在甲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給乙之前,乙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D正確。【A選項錯誤】買賣契約成立,僅生債權債務關係,並不使乙取得所有權,A誤。【B選項錯誤】不動產所有權移轉以登記為要件,交付不發生所有權移轉效力,B誤。【C選項錯誤】所有權狀非移轉所有權之要件,登記才是決定性要件,C誤。
第 14 題 正解:C
甲死亡時,遺有子女乙、丙二人為繼承人,及房屋一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對房屋之所有權, 並不因甲死亡,而發生所有權之移轉
B. 房屋為不動產,乙丙二人非經登記,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
C. 乙 丙二人縱使未辦理登記,仍然因繼承而取得房屋所有權
D. 乙丙二人縱使未辦理登記,仍因繼承而得處分房 屋所有權
【正確答案C】依民法第759條規定,因繼承而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於登記前已取得,但應經登記始得處分。乙丙因繼承於甲死亡時即取得房屋所有權,毋需辦理登記,故C正確。【A選項錯誤】甲死亡,其所有權因繼承而當然移轉於繼承人乙丙,所有權已移轉,A誤。【B選項錯誤】繼承取得屬非法律行為取得,依民法第759條,登記前已取得物權,故無需登記即取得,B誤。【D選項錯誤】依民法第759條,未辦登記前「不得處分」,故乙丙未登記前不得處分(如出售、設定抵押),D誤。
第 15 題 正解:A
甲於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像乙借新臺幣 10 萬元,約定同年 6 月 30 日清償,並由丙於其期限內擔任保 證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清償期屆滿,乙允許甲延期清償時,應得丙之同意,否則丙不負保證責任
B. 丙得隨時通知乙終止保證契約,並於通知到達乙後,不負保證責任
C. 清償期屆滿後,丙應定一個月以上之 期限催告乙向甲請求,丙始能免責
D. 丙得隨時通知甲終止保證契約,並於通知到達甲後,不負保證責任
【正確答案A】依民法第755條規定,就定有期限之債務為保證者,如債權人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時,保證人除對於其延期已為同意外,不負保證責任。本題丙為定期保證人,若乙允許甲延期清償,須得丙同意,否則丙不負保證責任,A正確。【B選項錯誤】民法第754條規定保證人得隨時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契約之情形,僅適用於「未定期限」之保證;本題為定期保證,丙不得隨時終止,B誤。【C選項錯誤】清償期後催告債權人之規定(先訴抗辯相關規定)並非如C所述之一個月期限催告,C敘述有誤。【D選項錯誤】保證人應通知「債權人乙」而非主債務人甲終止保證,且本題為定期保證,不適用隨時終止之規定,D誤。
第 16 題 正解:D
甲、乙、丙三人共有一筆 A 地,應有部分各三分之一。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甲、乙二人得在未經 丙同意的情況下,將 A 地出售與丁建設公司
B. 甲、乙二人得在未經丙同意的情況下,將 A 地出租與戊使 用
C. 甲得在未經乙、丙同意的情況下,將其 A 地的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與庚銀行
D. 甲、乙、丙三人經裁 判分割 A 地時,須待分割登記完成時,才各自取得單獨所有權
【正確答案A】依民法第819條第2項規定,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出售共有地屬處分行為,甲、乙二人(占三分之二應有部分)未得丙同意,不得將A地出售與丁建設公司,故A之敘述「得在未經丙同意的情況下將A地出售與丁建設公司」為錯誤,A為本題答案。【B選項正確】依民法第820條第1項,出租屬管理行為,以共有人過半數及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即可,甲乙(應有部分合計三分之二)符合門檻,得決定出租,B正確。【C選項正確】依民法第819條第1項,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甲就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屬之,C正確。【D選項正確】依民法第824條第6項,以裁判分割共有物時,各共有人自登記完成時取得各自分得部分之所有權,須完成登記始取得單獨所有權,D正確。
第 17 題 正解:A
甲承攬乙建設公司之營造工程,在執行承攬事項時,因過失致路人丙受到傷害。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乙建設公司如非於定作或指示有過失,即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B. 乙建設公司如非於定作或指示有過失, 但應與甲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C. 乙建設公司賠償丙之損害後,對甲有內部求償權
D. 乙建設公司應單獨對 丙負損害賠償責任,對甲無內部求償權
【正確答案A】依民法第189條規定,承攬人因執行承攬事項,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定作人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定作人於定作或指示有過失者,不在此限。故乙建設公司(定作人)如於定作或指示上並無過失,即不負損害賠償責任,A正確。【B選項錯誤】依民法第189條,定作人原則上不負責,非與承攬人連帶負責,B誤。【C選項錯誤】若乙不負責,則無求償問題;若乙依第189條但書有過失而需負責,乙對甲固有求償權,但本題乙無過失,C誤。【D選項錯誤】本題定作人乙無過失不負責,並非乙單獨負責,D邏輯有誤。
第 18 題 正解:D
甲男與乙女已經訂婚,而且同居,雖尚未結婚,但感情非常好。甲男某日外出工作,遭無照駕駛之 丙喝酒闖紅燈撞擊,當場死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因乙女與甲男有訂婚之關係,故乙女得請求丙賠償 慰撫金
B. 因乙女與甲男已經同居,故乙女得請求丙賠償慰撫金
C. 因乙女與甲男感情非常好,故乙女得請 求丙賠償慰撫金
D. 因乙女與甲男尚未結婚,故乙女不得請求丙賠償慰撫金
【正確答案D】依民法第194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慰撫金)。乙女與甲男係訂婚關係,尚未結婚,非甲之配偶,亦非其父母、子女,不在民法第194條請求慰撫金之人之列,故乙女不得請求丙賠償慰撫金,D正確。【A選項錯誤】訂婚不使雙方取得配偶身分,訂婚人不在民法第194條保護範圍,A誤。【B選項錯誤】同居關係不等同婚姻,不能取得配偶身分,B誤。【C選項錯誤】感情好壞與法定請求權無關,非民法第194條之請求主體,C誤。
第 19 題 正解:B
甲房東將其所有 A 屋出租給乙房客,嗣後甲因財務問題將 A 屋出售與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丙 擁有 A 屋的所有權,所以丙可以要求乙房客搬遷
B. 若甲、乙之間的房屋租賃契約未經公證且超過 5 年者, 丙可以要求乙房客搬遷
C. 若甲、乙之間的房屋租賃契約未定期限者,丙可主張隨時終止租賃契約,要求乙 房客搬遷
D. 租期屆滿後,乙得向丙主張返還二個月的押租金
【正確答案B】依民法第425條第1項,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使新所有人受租賃拘束;但同條第2項規定,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本題若甲、乙租賃契約未經公證且超過5年,則丙不受買賣不破租賃之拘束,得要求乙搬遷,B正確。【A選項錯誤】若租賃未逾5年且已登記或經公證,丙應受租賃拘束,不得要求乙搬遷,A過於絕對,誤。【C選項錯誤】未定期限之租賃依民法第425條第2項本應不受買賣不破租賃保護,但丙取得後仍須依法定期間通知終止,非「隨時終止」,C誤。【D選項錯誤】押租金返還義務人為原出租人甲,乙向丙請求須有特別約定,且兩個月之說法無法律明文,D誤。
第 20 題 正解:B
甲有一幅臺灣著名畫家之名畫,市值新臺幣 500 萬元,借給乙在畫展中展覽,並未委託乙出售。丙觀 賞該名畫,愛不釋手,不知該畫是乙向甲借的,於是向乙表示願出新臺幣 700 萬元請乙割愛,乙就以新臺 幣 700 萬元將該畫賣給丙,並以移轉所有權之意思交付給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得請求丙返還該畫
B. 甲得請求乙新臺幣 700 萬元
C. 甲最多只能請求乙新臺幣 500 萬元
D. 甲最多只能請求乙新臺幣 600 萬元
【正確答案B】乙無權出售甲之名畫而獲得700萬元,乙係以出售他人之物取得利益,甲得依不當得利(民法第179條)請求乙返還所受之利益700萬元,或依侵權行為(民法第184條)請求損害賠償(含所失利益)。實務上認為依民法第182條第2項,甲得請求乙返還所受全部利益700萬元,故B正確。【A選項錯誤】丙係善意受讓,動產依民法第801條、第948條善意取得規定,丙取得所有權,甲不得向丙請求返還,A誤。【C選項錯誤】甲損害不僅限於市值500萬元,乙出售取得700萬元之利益均應返還,甲得請求700萬元,C低估,C誤。【D選項錯誤】無法律依據將賠償額限定在600萬元,D無據,D誤。
第 21 題 正解:C
甲與女秘書乙發生婚外情,甲與乙約定繼續維繫婚外情為前提,贈與乙 A 屋一棟,一年後乙不欲繼 續維持不倫關係,A 屋該如何處理?
A. A 屋係以解除條件為前提的贈與契約,條件成就,贈與契約解除,A 屋須返還給甲
B. 甲與乙之間的贈與契約係以維繫婚外情為前提,贈與契約內容違反公序良俗無效,A 屋須 返還給甲
C. 乙受贈 A 屋係屬不法原因而為給付者,甲事後不能請求返還 A 屋
D. 甲贈與乙 A 屋為無償行 為,故贈與人甲可隨時撤銷該贈與契約,請求返還 A 屋
【正確答案C】依民法第180條第4款規定,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者,不得請求返還;但不法之原因僅在受領人一方者,不在此限。甲以維繫婚外情為前提贈與A屋,給付目的本身出於不法(違反公序良俗),甲為不法原因之給付方,依民法第180條第4款,甲不得請求返還A屋,C正確。【A選項錯誤】此非以條件方式成立之契約問題;且即便認為係條件,因給付具不法原因,甲不得以條件理由請求返還,A誤。【B選項錯誤】縱使贈與契約無效(違反公序良俗),依民法第180條第4款,不法原因給付者不得請求返還,故甲仍不得取回A屋,B誤。【D選項錯誤】民法第408條第2項規定,已為所有權移轉登記之不動產贈與,不得任意撤銷,且本案係不法原因給付有特別規定,D誤。
第 22 題 正解:D
18 歲的甲騎機車上學途中撞傷騎腳踏車的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未成年,所以不須負損害賠 償之責
B. 由甲的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之責
C. 以甲行為時有意思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 賠償責任
D. 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得主張免責
【正確答案D】依民法第187條第2項規定,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D正確。【A選項錯誤】限制行為能力人有識別能力時仍須負責,並非因未成年即免責,A誤。【B選項錯誤】限制行為能力人有識別能力時,非由法定代理人單獨負責,而是連帶負責(民法第187條第1項),B誤。【C選項錯誤】C說「甲行為時有意思能力,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此部分原則正確,但C未提及法代得主張免責,D更完整且符合本題選項,C不如D正確。
第 23 題 正解:A
甲所有的 A 屋蓋在乙已登記的 B 地上 18 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乙可向甲主張 B 地的所有物返 還請求權,請求甲拆屋還地
B. 已經超過 15 年,乙不可向甲主張 B 地的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請求甲拆屋還 地
C. 甲可主張時效取得 B 地的所有權
D. 甲如為善意占有人,始得主張時效取得 B 地的所有權
【正確答案A】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規定,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物上請求權)不適用消滅時效,故乙得隨時對甲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請求甲拆屋還地,A正確。【B選項錯誤】物上請求權不因時效而消滅,15年時效期間之說法係誤解,B誤。【C選項錯誤】依民法第769條,時效取得所有權之前提為占有「未登記」之不動產,本題B地為「已登記」土地,甲不得主張時效取得,C誤。【D選項錯誤】已登記土地不論是否善意占有,均不得主張時效取得所有權,D誤。
第 24 題 正解:B
甲未將代理權授與給乙,乙卻以甲之代理人名義於善意之丙訂立買賣契約,甲不承認乙之無權代理行 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乙與丙簽訂之買賣契約,效力雖不及於甲,但在乙丙之間有效
B. 乙與丙簽訂 之買賣契約,對甲丙、乙丙均無效,丙得請求乙損害賠償
C. 乙與丙簽訂之買賣契約,對甲丙、乙丙均無效, 丙得請求甲損害賠償
D. 乙與丙簽訂之買賣契約,對甲丙、乙丙均有效,但丙得撤銷買賣契約
【正確答案B】依民法第110條規定,無代理權人以他人之代理人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對於善意之相對人,負損害賠償之責。故乙無權代理甲,甲不承認後,乙丙間之買賣契約對甲丙均不生效力;善意之丙得向乙請求損害賠償,B正確。【A選項錯誤】無權代理之契約對甲丙間無效(甲不承認),且乙丙間亦因乙係以甲代理人名義而非自己名義訂立,對乙丙亦不直接有效,丙受損時應向乙求償,A誤。【C選項錯誤】損害賠償請求權應向無權代理人乙主張,非向甲,C誤。【D選項錯誤】無權代理且甲不承認,對甲丙間無效,丙無法主張撤銷一個對其未生效力之契約,D誤。
第 25 題 正解:B
甲向乙承租 A 地種植柚子樹,後來政府公告將徵收 A 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柚子樹為不動產之 出產物,屬於乙所有
B. 柚子為天然孳息,天然孳息的收取權為土地所有權人乙
C. 政府徵收乙所有的 A 地,範圍包括甲在 A 地上種植的柚子樹
D. 政府徵收 A 地之補償金歸屬於乙
【正確答案B】依民法第70條第1項規定,天然孳息,由有收取權人收取之;依民法第421條,承租人於租賃關係中享有使用收益之權,故承租人甲於租賃期間享有A地天然孳息(柚子)之收取權,而非土地所有人乙。B之敘述「天然孳息的收取權為土地所有權人乙」為錯誤,B為本題答案。【A選項正確】依民法第66條,柚子樹固著於土地,在未採摘前屬不動產之出產物(不動產之一部),屬土地所有人乙所有,A正確。【C選項正確】徵收土地範圍包括地上定著物,柚子樹為A地之定著物,徵收範圍包括之,C正確。【D選項正確】徵收補償金係對土地所有人之補償,補償金歸屬於土地所有人乙,D正確。
第 26 題 正解:C
A 公司的董事甲前往與客戶簽約時,不慎撞傷路人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屬車禍事故,由董事 甲自行負損害賠償責任
B. 由 A 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是 A 公司對董事甲有求償權
C. 由 A 公司與董事 甲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D. A 公司若已盡監督職務執行之責,可舉證免責
【正確答案C】依民法第28條規定,法人對於其董事或其他有代表權之人因執行職務所加於他人之損害,與該行為人連帶負賠償之責任。A公司董事甲於執行職務中(前往與客戶簽約)不慎撞傷路人乙,A公司應與甲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C正確。【A選項錯誤】依民法第28條,法人亦應負責,非僅甲個人負責,A誤。【B選項錯誤】依民法第28條,A公司非單獨負責(後對甲求償),而是與甲連帶負責,B誤。【D選項錯誤】民法第28條採無過失連帶責任,A公司不得以已盡監督之責為由免責(此免責規定係民法第188條受雇人侵權之規定,非法人董事之情形),D誤。
第 27 題 正解:C
某甲 25 歲,為受輔助宣告之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之輔助宣告可由其表哥向社會福利機構提 出聲請
B. 甲受輔助宣告後,自行購買不動產的行為,無效
C. 甲之輔助人乙,不得受讓甲所有的 A 屋
D. 甲受輔助宣告後,自行將其所有的智慧型手機贈與好友丙的行為,有效
【正確答案C】依民法第15條之2第3項準用相關規定,輔助人不得受讓受輔助宣告人之財產,以防利益衝突,故甲之輔助人乙不得受讓甲所有的A屋,C正確。【A選項錯誤】依民法第14條及第15條之1,聲請輔助宣告之資格限於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表哥為六親等旁系血親,不在四親等內,不得聲請,A誤。【B選項錯誤】受輔助宣告者之行為並非當然無效,而係效力未定,須得輔助人同意始生效力,B誤。【D選項錯誤】贈與智慧型手機若非民法第15條之2第1項所列之重要財產行為,受輔助宣告者得單獨為之,有效,D正確;但題目問何者正確,C為最佳答案。
第 28 題 正解:C
甲所有的古董花瓶為乙所盜並寄放在丙的古董店裡展售,嗣後為顧客丁所買。關於當事人之間的權利 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丙出售古董花瓶的行為,須經甲的承認始生效力
B. 不知情的顧客丁因丙的 受讓移轉,取得古董花瓶的所有權
C. 該古董花瓶係盜贓物,甲得於古董花瓶喪失占有之時起一年內向丁請 求回復其物
D. 甲須償還丁購買古董花瓶之價金,始得請求回復其物
【正確答案C】依民法第949條規定,占有物如係盜贓、遺失物或其他非基於原占有人之意思而喪失其占有者,原占有人自喪失占有之時起,二年以內,得向善意受讓之現占有人請求回復其物。故甲回復占有之期間為「二年以內」而非「一年以內」,C之敘述「一年內」為錯誤,C為本題答案。【A選項正確】丙出售古董花瓶係無權處分,須經甲承認始生效力(民法第118條),A正確。【B選項正確分析】依民法第948條,盜贓物不適用善意取得,丁不能取得所有權;但本題答案係指C為錯誤,B關於丁取得所有權之說法亦有問題,惟兩者比較,C之「一年」(正確應為「二年」)更為明確錯誤。【D選項正確】甲回復盜贓物時,依民法第950條,丁若係付出代價購買者,得向甲請求償還購買之價金,D正確。
第 29 題 正解:A
甲向乙購買房屋,雙方簽訂買賣契約後,乙將房屋交付於甲。但尚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突然發 生地震致使房屋全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雖未取得房屋所有權,但仍需交付約定之房屋價金
B. 甲 因未取得房屋所有權,故毋需交付約定之房屋價金
C. 甲以受領房屋之交付,故需交付約定之房屋價金之一 半
D. 甲以受領房屋之交付,僅需給付相當於使用房屋之租金
【正確答案A】依民法第373條規定,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自交付時起,均由買受人承擔。房屋已交付於甲,危險即移轉於甲,其後因地震全毀,係甲應承擔之危險,甲仍需給付約定之全額價金,A正確。【B選項錯誤】房屋雖尚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但危險已因交付而移轉於甲,甲不得以未取得所有權為由拒絕給付,B誤。【C選項錯誤】法律無危險移轉後僅給付價金一半之規定,C誤。【D選項錯誤】甲負有給付全額價金之義務,不能僅給付相當租金,D誤。
第 30 題 正解:B
甲所有的 A 地因通行之需在乙的 B 地上設定不動產役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甲得將 A 地設定抵 押權與丙銀行
B. 甲得將 B 地上的不動產役權單獨讓與給丁
C. 嗣後 A 地分割並讓與,為戊、己所有,戊、 己皆享有 B 地上的不動產役權
D. 嗣後 B 地分割並讓與,為庚、辛所有,甲的不動產役權仍存在庚、辛受 讓的 B 地上
【正確答案B】依民法第853條規定,不動產役權不得由需役不動產分離而為讓與,或為其他權利之標的物。不動產役權具有從屬性,須附隨需役地(A地)一同移轉,不得單獨讓與,B之敘述「甲得將B地上的不動產役權單獨讓與給丁」為錯誤,B為本題答案。【A選項正確】甲為A地所有人,得就A地設定抵押權予丙銀行,不影響B地上之不動產役權,A正確。【C選項正確】依民法第855條第1項,需役地分割時,其不動產役權存在於各部分之需役地上,C正確。【D選項正確】依民法第856條,供役地(B地)分割時,不動產役權就供役地各部分仍存在,D正確。
第 31 題 正解:C
甲向乙承租房屋居住,因火災致房屋毀損滅失,乙請求甲損害賠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因火 災致乙之房屋毀損滅失,構成侵權行為,應負抽象輕過失責任
B. 甲因火災致乙之房屋毀損滅失,構成侵權 行為,應負具體輕過失責任
C. 甲因火災致乙之房屋毀損滅失,承租人甲僅負重大過失責任
D. 甲因火災致 乙之房屋毀損滅失,承租人甲僅負故意責任
【正確答案C】依民法第434條規定,租賃物因承租人之重大過失,致失火而毀損滅失者,承租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承租人甲之火災責任限於「重大過失」,C正確。【A選項錯誤】抽象輕過失(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標準過高,民法第434條已明文限縮承租人火災責任為重大過失,A誤。【B選項錯誤】具體輕過失(應盡自己事務之注意)亦非民法第434條規定之標準,B誤。【D選項錯誤】重大過失不等同故意,民法第434條規定重大過失即須負責,非僅故意方須負責,D誤。
第 32 題 正解:B
甲早年喪偶,育有子女三人乙、丙、丁,嗣後與戊女結婚,並生有兩子女 A、B,戊女與前夫育有二 女 C、D。關於這家人將來的繼承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若甲死亡,甲的遺產由乙、丙、丁、戊及 A、B、C、D 共同繼承
B. 若戊死亡,戊的遺產由甲和 A、B、 C、D 共同繼承
C. 若乙未婚,因意外事故死亡,乙的遺產由甲、戊共同繼承
D. 若戊與 C 出遊,二人因意 外事故死亡,C 未婚,C 的遺產由甲與 D 共同繼承
【正確答案B】依民法第1138條,繼承人順序:第一順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配偶依民法第1144條與第一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若戊死亡,戊之繼承人為:配偶甲,及其子女A、B(甲與戊所生)及C、D(戊與前夫所生之親生子女)。故戊之遺產由甲和A、B、C、D共同繼承,B正確。【A選項錯誤】若甲死亡,甲之繼承人為:配偶戊及第一順位繼承人乙、丙、丁、A、B(甲之子女);C、D係戊與前夫之子女,非甲之子女,不繼承甲之遺產,A誤。【C選項錯誤】若乙未婚死亡,第一順位無繼承人(無子女),第二順位為父母,乙之繼承人為甲(乙之父),戊為甲之現任配偶而非乙之母,不繼承乙之遺產,C誤。【D選項錯誤】若C未婚死亡,C之第一順位無繼承人,第二順位為C之父母(C之生父與戊);戊已死亡,則由C之第三順位兄弟姊妹D繼承,甲非C之父母,甲不繼承C之遺產,D誤。
第 33 題 正解:A
甲男乙女為夫妻,乙生下孩子丙。下列關於受胎期間之推定何者錯誤?
A. 甲乙於民國 100 年 2 月 1 日結婚,丙於同年 7 月 1 日出生,丙為甲乙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的孩子,丙推定為甲乙的婚生子女
B. 甲乙於民國 100 年 2 月 1 日結婚,丙於同年 12 月 1 日出生,丙為甲乙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的孩子,丙推 定為甲乙的婚生子女
C. 甲乙於民國 100 年 3 月 1 日離婚,丙於同年 7 月 1 日出生,丙雖非甲乙在婚姻關係 存續中所生的孩子,但丙推定為甲乙的婚生子女
D. 甲乙於民國 100 年 3 月 1 日離婚,丙於同年 11 月 1 日 出生,丙雖非甲乙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的孩子,但丙推定為甲乙的婚生子女
【正確答案A】依民法第1062條,自子女出生日回溯第181日起至第302日止為受胎期間;民法第1063條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為夫之婚生子女。本題甲乙於100年2月1日結婚,丙於同年7月1日出生,出生日距結婚日約150天,未達結婚後181天,表示受胎期間最早在結婚前即已開始,不能確定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故A說「推定為甲乙婚生子女」之敘述為錯誤,A為本題答案。【B選項正確】婚後12月1日出生,距結婚逾180日,受胎期間確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推定為婚生子女,B正確。【C選項正確】依民法第1063條,離婚後300日內出生者,推定受胎在婚姻關係存續中,3月1日離婚後7月1日出生(距離婚約120日),未逾300日,仍推定為婚生子女,C正確。【D選項正確說明】3月1日離婚,11月1日出生,距離婚約240日,未逾300日,仍推定為婚生子女,D正確。
第 34 題 正解:C
趙男與錢女結婚,婚後產下一子登記姓名為趙大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趙大富未成年前,得由 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錢大富
B. 嗣後趙男與錢女離婚,法院得依錢女之請求,爲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趙 大富為錢大富
C. 趙大富 20 歲後,經父母同意得申請變更姓氏為錢大富
D. 已成年子女姓氏的變更其次數 以一次為限
【正確答案C】依民法第1059條第5項規定,已成年子女得聲請法院宣告或申請變更姓氏,不須父母同意。故C說「經父母同意得申請變更姓氏」,加了「父母同意」此一非必要之條件,為錯誤敘述,C為本題答案。【A選項正確】依民法第1059條第2項,父母得以書面約定變更未成年子女之姓氏,A正確。【B選項正確】依民法第1059條第5項,父母離婚者,法院得依父母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B正確。【D選項正確】依民法第1059條第5項,已成年子女姓氏之變更,以一次為限,D正確。
第 35 題 正解:C
甲男 20 歲,乙女 15 歲,二人一見鍾情,決定廝守終身,於是結婚。乙女尚未滿適婚年齡,亦尚未懷 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乙女未滿適婚年齡,其結婚無效
B. 乙女未滿適婚年齡,乙女得不經法院逕行 撤銷結婚
C. 乙女未滿適婚年齡,乙女得向法院請求撤銷結婚
D. 乙女未滿適婚年齡,需經法定代理人 同意始得撤銷
【正確答案C】依民法第980條,男女未滿18歲者不得結婚。依民法第989條規定,結婚違反第980條之規定者,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當事人已達該條所定年齡或已懷孕者,不得請求撤銷。本題乙女15歲未達適婚年齡,且尚未懷孕,乙女得向法院請求撤銷結婚,C正確。【A選項錯誤】違反婚齡規定之婚姻效果為「得撤銷」而非當然「無效」,A誤。【B選項錯誤】應向法院聲請撤銷,不得逕自撤銷,B誤。【D選項錯誤】撤銷結婚不以法定代理人同意為要件,當事人自己即可向法院聲請,D誤。
第 36 題 正解:D
關於姻親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之兒子乙與丙女結婚,甲與丙無姻親關係
B. 甲之配偶 乙,乙有一個哥哥丙,甲與丙無姻親關係
C. 甲之配偶乙,乙有一個哥哥丙,丙有配偶丁,甲與丁無姻親關 係
D. 甲之兒子乙與丙女結婚,丙女之父親為丁,甲與丁無姻親關係
【正確答案D】依民法第969條規定,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甲之兒子乙與丙女結婚,丙之父親丁與甲並無血親或姻親之聯繫(丁是丙之父,丙雖為甲血親乙之配偶,但丁並非甲之血親之配偶,亦非甲配偶之血親),故甲與丁無姻親關係,D正確。【A選項錯誤】丙為甲之血親(乙)之配偶,依民法第969條,甲與丙有姻親關係,A說無姻親關係為誤。【B選項錯誤】丙為甲配偶乙之哥哥,屬「配偶之血親」,甲與丙有姻親關係,B說無姻親為誤。【C選項錯誤】丁為丙(甲配偶之血親)之配偶,屬「配偶之血親之配偶」,甲與丁有姻親關係,C說無姻親為誤。
第 37 題 正解:C
甲男與乙女未結婚,但生下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乙女必須認領丙,丙才視為乙之婚生子女
B. 縱使甲與乙嗣後結婚,丙仍是非婚生子女
C. 甲死後,丙得向甲之繼承人提起認領之訴
D. 甲認領丙後,無 論如何絕對不得撤銷認領
【正確答案C】依民法第1067條第2項規定,認領之訴,於生父死亡後,得向生父之繼承人為之。故甲死後,丙得向甲之繼承人提起認領之訴,C正確。【A選項錯誤】母與子女之關係因分娩事實而當然成立,無須認領,乙女無需認領丙,A誤。【B選項錯誤】依民法第1064條,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視為婚生子女(準正),故甲乙嗣後結婚,丙即視為婚生子女,並非仍是非婚生子女,B誤。【D選項錯誤】依民法第1070條,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後,不得撤銷其認領;但有事實足認其非生父者,不在此限,故並非絕對不得撤銷,D誤。
第 38 題 正解:D
關於不動產所有權取得時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應以所有之意思
B. 應和平公然繼續占有
C. 應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
D. 時效完成即取得不動產所有權
【正確答案D】依民法第769條及第770條規定,時效完成後,占有人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時效完成不當然取得所有權」,仍須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登記後始取得所有權,故D「時效完成即取得不動產所有權」為錯誤敘述,D為本題答案。【A選項正確】依民法第769條,應以所有之意思占有,A正確。【B選項正確】依民法第769條,應和平公然繼續占有,B正確。【C選項正確】依民法第769條及第770條,時效取得之標的為「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C正確。
第 39 題 正解:B
甲死亡時,遺有財產新台幣 500 萬元。甲有子女乙、丙二人為其法定繼承人,甲生前立有遺囑,載明 若乙之兒子丁考上不動產經紀人,無償給與丁新台幣 100 萬元。甲死亡時,丁尚未考上不動產經紀人。下 列敘述何者正確?
A. 遺囑於甲死亡時發生效力,丁取得新台幣 100 萬元所有權
B. 遺囑於丁考上不動產經 紀人時發生效力,丁取得新台幣 100 萬元之所有權
C. 遺囑於甲死亡時發生效力,丁取得請求給付新台幣 100 萬元之債權
D. 遺囑於丁考上不動產經紀人時發生效力,丁取得請求給付新台幣 100 萬元之債權
【正確答案B】依民法第1200條規定,遺囑所附之條件,於遺囑人死亡後方成就者,遺囑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條件成就時,受益人取得遺囑所定之財產所有權(非僅債權)。本題甲遺囑附停止條件(丁考上不動產經紀人),甲死亡時條件尚未成就,故遺囑於條件成就時(丁考上不動產經紀人)發生效力,丁取得100萬元之所有權,B正確。【A選項錯誤】條件未成就時遺囑效力不發生,甲死亡時丁未取得任何權利,A誤。【C選項錯誤】遺囑於條件成就時才發生效力(非甲死亡時),且效力發生時丁取得100萬元之所有權而非債權,C誤。【D選項錯誤】條件成就時丁取得所有權而非債權,D誤。
第 40 題 正解:A
19 歲之甲與 20 歲之乙訂立買賣契約,將一宗土地賣給乙,並將土地所以權移轉登記給乙。下列敘述 何者正確?
A. 買賣契約及所有權移轉契約,均需得甲之法定代理人書面或非書面之允許,始生效力
B. 買 賣契約及所有權移轉契約,均需得甲之法定代理人書面允許,一定要書面允許始生效
C. 買賣契約需得甲之 法定代理人書面允許,始生效力;所有權移轉契約則無須書面允許,亦生效力
D. 所有權移轉契約需得甲 之法定代理人書面允許,始生效力;買賣契約則無須書面允許,亦生效力
【正確答案A】依民法第77條至第79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法律行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民法就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並未限定須以書面為之,口頭允許亦有效,故A說「書面或非書面之允許(包括口頭)」均可使行為生效,A正確。【B選項錯誤】允許不需書面,口頭亦可,B誤。【C選項錯誤】買賣契約(債權行為)及所有權移轉契約(物權行為)均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法律行為,均須得法定代理人允許,非僅買賣契約,C誤。【D選項錯誤】買賣契約亦須法代允許,並非僅物權行為(移轉契約)須允許,D誤。
第 41 題 正解:A
甲死亡後,其子女乙、丙二人為繼承人。甲留有房屋一棟市值新台幣 500 萬元,且甲對丁有新台幣 500 萬元債權,已屆清償期。遺產分割時,乙分得房屋,丙分得債權。乙對丁何時之支付能力應負擔保責任?
A. 乙就遺產分割時丁之支付能力負擔保之責
B. 乙就債務實際清償時丁之支付能力負擔保之責
C. 乙就清 償期屆滿時丁之支付能力負擔保之責
D. 乙就甲死亡時丁之支付能力負擔保之責
【正確答案A】依民法第1168條規定,遺產分割後,各繼承人按其所得部分,對於他繼承人因分割而得之債權,就遺產分割時債務人(丁)之支付能力,負擔保之責。故乙應就「遺產分割時」丁之支付能力負擔保責任,A正確。【B選項錯誤】擔保時點為分割時,非實際清償時,B誤。【C選項錯誤】擔保時點為分割時,非清償期屆滿時,C誤。【D選項錯誤】擔保時點為分割時,非甲死亡時,D誤。
第 42 題 正解:A
甲與乙結婚,並無子女,甲死亡時,甲之父母丙、丁尚健在;設甲遺有財產新台幣 1200 萬元, 並無任何債務。請問如何繼承?
A. 乙得新台幣 600 萬元,丙、丁各得新台幣 300 萬元
B. 乙得新台幣 800 萬元,丙、丁各得新台幣 200 萬元
C. 乙得新台幣 1200 萬元,丙、丁各得新台幣 0 萬元
D. 乙、丙、 丁各得新台幣 400 萬元 ҂Ԇགྷࡔˠ! !̀߆҂г!!! !!!!҂Ҥᆊर! 全國補習班 錄取率全國第一
【正確答案A】依民法第1138條,繼承人順序:第一順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甲與乙無子女,故無第一順序繼承人,由第二順序父母丙、丁與配偶乙共同繼承。依民法第1144條第2款,配偶與父母(第二順序)共同繼承時,配偶之應繼分為遺產之二分之一。故乙得1200萬×1/2=600萬元,丙、丁共得600萬元,各得300萬元,A正確。【B選項錯誤】配偶與父母共繼時,配偶應繼分為1/2而非2/3,B計算有誤。【C選項錯誤】父母為第二順序繼承人,有繼承權,乙不能獨得全部遺產,C誤。【D選項錯誤】配偶與父母共繼時應繼分非各1/3,D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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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需要什麼資格?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13 條,年滿 20 歲、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者均可報考;學歷不限。考試由考選部辦理,每年舉辦一次,通常於 11 月。
地政士考試報考資格為何?
依《地政士法》第 5 條,年滿 20 歲且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報考,學歷不限。屬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每年舉辦一次,多在 8 月。
不動產經紀人與地政士有什麼不同?
經紀人從事不動產仲介或代銷;地政士辦理土地登記、稅務申報、權利移轉等專業代辦業務。兩者考試科目部分重疊(如民法、土地法),但地政士須加考土地登記實務。
考古題該從哪一年開始練?
建議從近 5 年(110-114)著手熟悉題型與考點分布,再回頭補 100-109 年。本站收錄 100-114 共 15 年完整考古題與解析。
申論題怎麼準備才能拿高分?
依考試規範採 IRAC 結構:爭點 → 法條 → 本案分析 → 結論。引用條號需含項款、用語應採台灣法律慣用詞。本站提供 AI 評分對照範本擬答。
錯題複習該怎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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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紀人考試科目有哪些?
共 4 科專業科目(不動產估價概要、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民法概要、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國文(作文)。每科 100 分,總平均 60 分以上即及格。
不動產經紀人歷年錄取率約多少?
近年錄取率約 15-25%,112-114 年介於 18-22%。屬中等偏難的專技普考。
經紀人證照考過後可以做什麼?
可從事不動產仲介、代銷業務,或於不動產經紀業擔任經紀人/經紀營業員。亦可選擇進入估價師事務所、建商銷售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