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考試練習

107 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考古題

完整解析每一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告為準。共 27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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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題 正解:D
關於不動產經紀業刊登廣告及銷售,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何者正確?
A. 經紀業與買受人簽訂委託契約書後,方得刊登廣告及銷售
B. 廣告及銷售內容與事實不符者,應負損失補償責任
C. 廣告及銷售內容,應註明經紀業名稱。如有違反,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D. 不動產廣告稿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如有違反,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正確答案D】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1條第3項及第29條規定,不動產廣告稿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違反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A選項錯誤】經紀業應與委託人(而非買受人)簽訂委託契約書後,方得刊登廣告及銷售。【B選項錯誤】廣告及銷售內容與事實不符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而非「損失補償」責任。【C選項錯誤】廣告及銷售內容應註明經紀業名稱,違反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非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
第 4 題 正解:C
何種情況之受害人,得向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或代銷經紀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請求代為賠償?
A. 不可歸責於經紀業之事由不能履行委託契約,致委託人受損害者
B. 經營仲介業務者並未揭示報酬標準及收取方式於營業處所明顯之處,致受託人受損害者
C. 經紀業因經紀人員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之故意或過失致交易當事人受損害者
D. 非經紀業而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致當事人受損害者
【正確答案C】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6條規定,經紀業因經紀人員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之故意或過失致交易當事人受損害者,該經紀業應負賠償責任;受害人得向全國聯合會請求代為賠償。【A選項錯誤】不可歸責於經紀業者,經紀業不負賠償責任。【B選項錯誤】未揭示報酬標準屬違反行政管理規定,非屬保證金代償範圍。【D選項錯誤】非經紀業者本非經紀業管理條例所稱經紀業,不適用保證金代為賠償機制。
第 5 題 正解:A
甲於 A 市經營不動產經紀業,數年後欲遷出所在地 A 市到 B 縣,應於遷出後多久時間內,以書面向遷入之 B 縣主管機關申請遷入備查,並向原所屬之同業公會報備,及加入 B 縣同業公會,該遷入之同業公會並應轉知其全國聯合會?
A. 三十日
B. 四十五日
C. 二個月
D. 三個月
【正確答案A】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規定,經紀業遷出原主管機關轄區時,應於遷出後30日內以書面向遷入之主管機關申請遷入備查,並向原所屬公會報備,加入遷入地同業公會,由遷入公會轉知全國聯合會。【B、C、D選項錯誤】法定期間為30日,非45日、2個月或3個月。
第 6 題 正解:B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何者為應予停止營業處分之情形?
A. 經紀業未於經紀人到職之日起十五日內,造具名冊報請所在地主管機關層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B. 經紀業繳存之營業保證金低於規定之額度時,經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或代銷經紀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通知經紀業者於一個月內補足而未補足
C. 經紀業僱用未具備經紀人員資格者從事仲介或代銷業務
D. 經營仲介業務者,對於買賣或租賃委託案件,未依規定於簽訂買賣契約書並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或簽訂租賃契約書後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正確答案B】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8條及第29條規定,經紀業繳存之營業保證金低於規定額度,經全國聯合會通知於1個月內補足而未補足者,應予停止營業處分。【A選項錯誤】未依限造具名冊層報備查,僅處罰鍰,非停止營業。【C選項錯誤】僱用無資格者從事仲介或代銷,係處罰鍰並命其改善。【D選項錯誤】未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屬處罰鍰之事由。
第 7 題 正解:A
依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買賣雙方價金與條件一致時,委託人應與受託人所仲介成交之買方另行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並約定由委託人及買方共同或協商指定地政士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及相關手續;如未約明者,由何人指定之?
A. 委託人
B. 受託人
C. 買方
D.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正確答案A】依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如委託人及買方未協商指定地政士者,由委託人指定之。【B選項錯誤】受託人(經紀業)不得單方指定地政士,以保障委託人權益。【C選項錯誤】買方非委託方,未約明時不得由買方指定。【D選項錯誤】主管機關不介入私法契約當事人指定地政士之事項。
第 8 題 正解:D
雙方當事人簽訂租賃或買賣契約書時,經紀人應將不動產說明書交付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並由相對人在不動產說明書上簽章。依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壹、應記載事項二、成屋」部分,有關應記載或說明之「其他重要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周邊環境,詳如都市計畫地形圖或相關電子地圖並於圖面標示周邊半徑三百公尺範圍內之重要環境設施
B. 是否已辦理地籍圖重測
C. 是否為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列管之山坡地住宅社區
D. 本建物共有部分於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之情形
【正確答案D】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情形,應記載於「本建物(專有部分)」範圍,非「共有部分」,故D敘述錯誤。【A選項正確】周邊環境及半徑300公尺範圍內重要環境設施,屬應記載或說明事項。【B選項正確】是否已辦理地籍圖重測屬應記載事項。【C選項正確】是否為列管之山坡地住宅社區屬應記載事項。
第 9 題 正解:B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關於不動產經紀人證書之敘述,何者正確?
A. 經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者,應具備半年以上經紀營業員經驗,始得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請領經紀人證書
B. 中華民國之國民,經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並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領有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者,得充不動產經紀人
C. 經紀人證書有效期限為四年,期滿時,經紀人應檢附其於三年內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團體完成專業訓練三十個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換證
D. 經紀業應將其仲介或代銷相關證照及許可文件連同經紀人證書揭示於營業處所明顯之處。其為加盟經營者,得免揭示
【正確答案B】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經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並依本條例領有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者,得充不動產經紀人。【A選項錯誤】應具備「一年」以上經紀營業員經驗,非「半年」。【C選項錯誤】經紀人證書有效期限屆滿換證者,應檢附「四年」內完成專業訓練「三十個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非「三年內」。【D選項錯誤】加盟經營者仍應揭示經紀人證書及相關證照,並應標明加盟字樣。
第 10 題 正解:C
不動產經紀業者共同約束專任委託契約之期間,致使不動產經紀業者縱未積極努力撮合,委託人卻因受限於契約而無法另行委託其他不動產經紀業者,該行為將違反公平交易法所規範之那一種行為?
A. 以著名之他人姓名、商號或公司名稱、標章或其他表示他人營業、服務之表徵,於同一或類似之服務為相同或近似之使用,致與他人營業或服務之設施或活動混淆
B. 結合
C. 聯合行為
D. 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正確答案C】依公平交易法第14條規定,聯合行為係指具競爭關係之同一產銷階段事業,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合意,共同決定商品或服務之價格、數量、技術、交易條件等相互約束事業活動之行為。共同約束專任委託契約期間,屬聯合行為。【A選項錯誤】此為仿冒他人表徵之不公平競爭行為。【B選項錯誤】結合係事業間合併、持股、經營受讓等行為,非本題情形。【D選項錯誤】本行為已明確構成聯合行為,非屬其他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之概括條款。
第 11 題 正解:A
甲為不動產經紀業者,受乙不動產開發業者委託從事銷售行為,甲外包請丙廣告公司設計廣告,經消費者丁舉報該廣告之內容,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情形,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為違反規定。依公平交易法之規定,下列敘述情形,何者錯誤?
A. 主管機關對於甲,得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
B. 若甲與乙共同具名製作不實房屋銷售廣告,且收取建案底價或總銷售金額一定成數之銷售服務費用,與乙共同獲有利益,可認為甲乙俱為廣告主
C. 丙在明知或可得而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D. 甲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規定,致侵害丁之權益,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正確答案A,本題為選錯誤者】依公平交易法第42條規定,違反第21條(不實廣告)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非「2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故A錯誤。【B選項正確】甲乙共同具名且共同獲利,可認定均為廣告主。【C選項正確】廣告代理業明知或可得而知仍製作不實廣告者,應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D選項正確】違反公平交易法致侵害他人權益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 12 題 正解:D
公平交易委員會發現某甲事業可能有違法之聯合行為情事,依職權欲對甲事業調查處理。關於調查之事項,下列何者錯誤?
A. 派員前往當事人及關係人之事務所、營業所或其他場所為必要之調查
B. 甲事業若承諾在主管機關所定期限內,採取具體措施停止並改正涉有違法之行為者,主管機關得中止調查
C. 執行調查之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時,未出示有關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者,受調查者得拒絕之
D. 調查所得可為證據之物,主管機關得扣留之;其扣留範圍及期間,不以供調查、檢驗、鑑定或其他為保全證據之目的所必要者為限
【正確答案D,本題為選錯誤者】依公平交易法第27條規定,扣留範圍及期間「以供調查、檢驗、鑑定或其他為保全證據之目的所必要者為限」,故D敘述錯誤。【A選項正確】主管機關得派員前往事務所、營業所或其他場所為必要調查。【B選項正確】依公平交易法第28條,事業承諾採取具體措施停止並改正行為者,主管機關得中止調查。【C選項正確】執行人員未出示證明文件者,受調查者得拒絕之。
第 13 題 正解:C
甲為一位知名影星,曾拍攝二個不動產廣告,且知悉該等廣告有不實的情形。在成名之前,甲接拍廣告主乙的不動產廣告,廣告中反映甲對不動產商品的信賴,結果當時消費者丙即曾經檢舉廣告不實。十二年之後,甲已成為知名公眾人物,接了第二個廣告主丁的不動產廣告,反映甲對該廣告商品的親身體驗。此時,消費者戊檢舉廣告不實。依公平交易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必須是「明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仍為薦證,才需要負責
B. 第一個廣告,甲仍非知名公眾人物,僅於受乙報酬五倍之範圍內,與乙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C. 第二個廣告,甲為知名人士,須與丁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D. 丙和戊的請求權尚未超過法定期限,故其請求權尚未消滅
【正確答案C】依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5項規定,知名公眾人物之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其薦證之商品或服務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虞,而仍為薦證者,應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甲於第二個廣告時已為知名公眾人物,須與丁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A選項錯誤】薦證者除「明知」外,包括「可得而知」仍為薦證之情形,均應負責。【B選項錯誤】非知名公眾人物之薦證者,以受廣告主報酬「十倍」之範圍內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非「五倍」。【D選項錯誤】依公平交易法第33條,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行為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行為終了時起逾10年者亦同。丙於12年前檢舉,已逾10年期限,請求權已消滅。
第 14 題 正解:C
消費者保護法關於企業經營者對於廣告內容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 製作廣告之媒體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
B. 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從事與分期付款買賣有關之交易時,應於廣告上明示應付所有總費用之年百分率
C. 刊登或報導廣告之媒體經營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者,就消費者因信賴該廣告所受之損害與企業經營者負連帶責任
D. 企業經營者得預先約定限縮信賴該廣告之賠償責任範圍
【正確答案C】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刊登或報導廣告之媒體經營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者,就消費者因信賴該廣告所受之損害,與企業經營者負連帶賠償責任。【A選項錯誤】依消保法第22條,應確保廣告內容真實者為「企業經營者」(廣告主),非「媒體經營者」。【B選項錯誤】依消保法第21條,分期付款買賣之契約應記載事項包括現金交易價格、各期價款、利率等,題目敘述對象應為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簽訂「契約」時應記載,且規範對象及方式與選項有誤。【D選項錯誤】依消保法第22條,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不得預先約定限縮賠償責任範圍。
第 15 題 正解:A
消費者保護團體得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提起消費者損害賠償訴訟或不作為訴訟,下列何者錯誤?
A. 消費者保護團體依規定提起訴訟者,得以自己之名義提起,視個案情形決定是否委任律師代理訴訟
B. 消費者保護團體對於同一之原因事件,致使眾多消費者受害時,得受讓二十人以上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後,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
C. 消費者保護團體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者,應具備之條件有:許可設立二年以上,置有消費者保護專門人員,且申請行政院評定優良
D. 消費者保護團體以自己之名義提起消費者損害賠償訴訟,其標的價額超過新臺幣六十萬元者,超過部分免繳裁判費
【正確答案A,本題為選錯誤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9條第2項規定,消費者保護團體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者,「應」委任律師代理訴訟,非得視情形決定是否委任,故A錯誤。【B選項正確】消費者保護團體得受讓20人以上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後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C選項正確】消保團體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之條件包括:許可設立2年以上、置有消費者保護專門人員、經行政院評定為優良。【D選項正確】消保團體以自己名義提起消費者損害賠償訴訟,標的價額超過60萬元者,超過部分免繳裁判費。
第 16 題 正解:C
當有事實證明該流通進入市場之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安全與健康之虞時,為避免消費者權益遭受損害,企業經營者應回收或停止該有危險之商品或服務,以防免發生或擴大損害。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 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時,得命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的企業經營者立即停止該商品之設計、生產、製造、加工、輸入、經銷或服務之提供,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
B.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企業經營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經調查認為確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或確有損害之虞者,應命其限期改善、回收或銷燬
C. 企業經營者於有事實足認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危害消費者安全與健康之虞時,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得免除回收該批商品或停止其服務之責任
D.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於企業經營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務,對消費者已發生重大損害或有發生重大損害之虞,而情況危急時,應即在大眾傳播媒體公告企業經營者之名稱、地址、商品、服務、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正確答案C,本題為選錯誤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於有事實足認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危害消費者安全與健康之虞時,應即回收該批商品或停止其服務;為警告標示「並」不得免除回收或停止之責任,故C錯誤。【A選項正確】消保法第36條、第38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命企業經營者立即停止提供或採取必要措施。【B選項正確】直轄市、縣(市)政府經調查認有損害之虞者,應命其限期改善、回收或銷燬。【D選項正確】對已發生重大損害或情況危急時,應即在大眾傳播媒體公告並為必要處置。
第 17 題 正解:D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有關公寓大廈外牆開口部或陽台設置防墜設施的條件,下列何者錯誤?
A. 有十二歲以下兒童之住戶
B. 有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之住戶
C. 防墜設施須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
D. 應經管理委員會之同意
【正確答案D,本題為選錯誤者】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2項規定,公寓大廈有12歲以下兒童或65歲以上老人之住戶,得設置防墜設施,不受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亦即「無須」經管理委員會同意,故D錯誤。【A選項正確】12歲以下兒童之住戶屬得設置之條件。【B選項正確】65歲以上老人之住戶屬得設置之條件。【C選項正確】防墜設施須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
第 18 題 正解:A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非封閉式之公寓大廈集居社區其地面層為各自獨立之數幢建築物,且區內屬住宅與辦公、商場混合使用,其辦公、商場之出入口各自獨立之公寓大廈,各該幢內之辦公、商場部分,得就該幢或結合他幢內之辦公、商場部分,經其區分所有權人過多少比例之書面同意,及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規約明定法定事項後,以該辦公、商場部分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備?
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二
C. 五分之三
D. 四分之三
【正確答案A】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3條之1(或相關規定)規定,非封閉式集居社區之辦公、商場部分,得經其區分所有權人「過半數」(二分之一)之書面同意,及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規約明定法定事項後,以辦公、商場部分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並成立管理委員會。【B、C、D選項錯誤】法定比例為「過半數(二分之一)」,非三分之二、五分之三或四分之三。
第 19 題 正解:D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公寓大廈之起造人或區分所有權人應依使用執照所記載之用途及法定之測繪規定,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獨立建築物所有權之牆壁,以牆之外緣為界
B. 建築物共用之牆壁,以牆壁之中心為界
C. 附屬建物以其外緣為界辦理登記
D. 無隔牆設置者,以建築執照竣工平面圖區分範圍為界,其面積應包括四周牆壁之厚度
【正確答案D,本題為選錯誤者】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6條規定,無隔牆設置者,以「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區分範圍為界,其面積「不包括」四周牆壁之厚度,故D敘述錯誤。【A選項正確】獨立建築物所有權之牆壁,以牆之外緣為界。【B選項正確】建築物共用之牆壁,以牆壁中心為界。【C選項正確】附屬建物以其外緣為界辦理登記。
第 20 題 正解:B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原則上不得獨立使用供做專有部分,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下列何者屬得為約定專用部分?
A. 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走廊或樓梯,及其通往室外之通路或門廳;社區內各巷道、防火巷弄
B. 無固定使用方法,非屬區分所有權人生活利用上不可或缺之共用部分
C. 公寓大廈基礎、主要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及屋頂之構造
D. 公寓大廈本身所占之地面
【正確答案B】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規定,A、C、D選項所列之共用部分不得為約定專用部分;惟無固定使用方法、非屬區分所有權人生活利用上不可或缺之共用部分,則得為約定專用。【A選項錯誤】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走廊、樓梯、通路、門廳、社區內各巷道、防火巷弄,不得為約定專用。【C選項錯誤】基礎、主要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及屋頂構造不得為約定專用。【D選項錯誤】公寓大廈本身所占地面不得為約定專用。
第 21 題 正解:D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共用部分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以外之其他部分及不屬專有之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關於共用部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專有部分不得與其所屬建築物共用部分之應有部分及其基地所有權或地上權之應有部分分離而為移轉或設定負擔
B. 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C. 各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對建築物之共用部分及其基地有使用收益之權。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D. 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之拆除、重大修繕或改良,應依管理委員會之決定為之
【正確答案D,本題為選錯誤者】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1條規定,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之拆除、重大修繕或改良,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非由管理委員會單獨決定,故D錯誤。【A選項正確】專有部分不得與共用部分應有部分及其基地權利之應有部分分離而為移轉或設定負擔。【B選項正確】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住戶不得拒絕。【C選項正確】區分所有權人按應有部分比例對共用部分及基地有使用收益之權,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第 22 題 正解:B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開放空間及退縮空地,在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範圍內,應經下列何種程序,始得供營業使用?
A. 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之許可函
B. 依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
C. 依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決定
D. 依開放空間及退縮空地鄰近之區分所有權人之同意
【正確答案B】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5項規定,公寓大廈之開放空間及退縮空地,於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範圍內,得依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供營業使用。【A選項錯誤】主管機關之核准屬使用範圍之前提,而供營業使用之決定仍應依規約或決議為之。【C選項錯誤】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無權單獨決定供營業使用。【D選項錯誤】非由鄰近區分所有權人個別同意。
第 23 題 正解:D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因地震、水災、風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肇致危害公共安全,而需要辦理公寓大廈之重建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公寓大廈依此事由所為之重建,不須經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基地所有權人、地上權人或典權人之同意
B. 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重建時,區分所有權人不同意決議又不出讓區分所有權或同意後不依決議履行其義務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訴請法院命區分所有權人出讓其區分所有權及其基地所有權應有部分
C. 重建之建造執照之申請,其名義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
D. 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訴請法院命不同意決議又不出讓區分所有權之區分所有權人出讓其區分所有權及其基地所有權應有部分後,對於該受讓人仍應徵詢其意見,不當然視為同意重建
【正確答案D,本題為選錯誤者】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4條規定,經法院命出讓區分所有權及基地所有權應有部分後,其受讓人「視為同意重建」,故D敘述錯誤。【A選項正確】因重大事變致危害公共安全之重建,不須經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基地權利人之同意。【B選項正確】不同意決議又不出讓或不依決議履行義務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訴請法院命其出讓區分所有權及基地所有權應有部分。【C選項正確】重建之建造執照申請,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名義。
第 24 題 正解:A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下列何種情形不得申請經營經紀業?
A. 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B. 受感訓處分之裁定確定,執行完畢後已滿三年者
C. 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刑之宣告確定,執行完畢或赦免後已滿三年者
D. 受廢止經紀人員證書或證明處分已滿五年者
【正確答案A】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不得申請經營經紀業。【B選項錯誤(可申請)】受感訓處分之裁定確定,執行完畢後已滿3年者,已不受限制,得申請。【C選項錯誤(可申請)】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受有期徒刑1年以上宣告確定,執行完畢或赦免後已滿3年者,已不受限制。【D選項錯誤(可申請)】受廢止經紀人員證書或證明處分已滿5年者,已不受限制。
第 25 題 正解:D
下列有關經紀業及經紀人員業務及責任之敘述,何者正確?
A. 不動產說明書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員簽章
B. 經營仲介業務者,應依實際成交價金按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規定之報酬標準計收
C. 不動產廣告及銷售內容,應與事實相符,並註明經紀業及經紀人員名稱
D. 經營仲介業務者經買賣雙方當事人之書面同意,得同時接受雙方之委託,並提供買受人關於不動產必要之資訊
【正確答案D】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2條之1等規定,經營仲介業務者經買賣雙方當事人之書面同意,得同時接受雙方之委託,並提供買受人關於不動產必要之資訊。【A選項錯誤】不動產說明書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非經紀人員)簽章。【B選項錯誤】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報酬標準計收,非由全國聯合會規定。【C選項錯誤】廣告及銷售內容應註明「經紀業」名稱,非經紀業及經紀人員。
第 26 題 正解:A
下列有關不動產經紀人辦理換發證書之規定敘述,何者正確?
A. 換發之證書,其有效期限自原證書有效期限屆滿之次日起算四年
B. 應於證書有效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申請
C. 應完成專業訓練至少二十個小時
D. 應向執業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
【正確答案A】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規定,換發之經紀人證書,其有效期限自原證書有效期限屆滿之次日起算4年。【B選項錯誤】應於證書有效期限屆滿前「6個月」內申請,非「3個月」。【C選項錯誤】應完成專業訓練「30個小時」以上,非20個小時。【D選項錯誤】應向「原發證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換發,非執業所在地政府。
第 27 題 正解:B
首次請領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時,不須檢附下列何種文件?
A.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B. 完成專業訓練三十個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
C.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證書及其影本
D. 一年以上經紀營業員經驗證明文件及其影本
【正確答案B】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首次請領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經紀人考試及格證書及1年以上經紀營業員經驗證明文件;至於完成「30小時以上專業訓練」之證明文件,係「換發」證書時所需,非首次請領時應檢附,故B不須檢附。【A選項錯誤(須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為必要文件。【C選項錯誤(須檢附)】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證書及其影本為必要文件。【D選項錯誤(須檢附)】1年以上經紀營業員經驗證明文件及其影本為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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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需要什麼資格?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13 條,年滿 20 歲、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者均可報考;學歷不限。考試由考選部辦理,每年舉辦一次,通常於 11 月。
地政士考試報考資格為何?
依《地政士法》第 5 條,年滿 20 歲且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報考,學歷不限。屬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每年舉辦一次,多在 8 月。
不動產經紀人與地政士有什麼不同?
經紀人從事不動產仲介或代銷;地政士辦理土地登記、稅務申報、權利移轉等專業代辦業務。兩者考試科目部分重疊(如民法、土地法),但地政士須加考土地登記實務。
考古題該從哪一年開始練?
建議從近 5 年(110-114)著手熟悉題型與考點分布,再回頭補 100-109 年。本站收錄 100-114 共 15 年完整考古題與解析。
申論題怎麼準備才能拿高分?
依考試規範採 IRAC 結構:爭點 → 法條 → 本案分析 → 結論。引用條號需含項款、用語應採台灣法律慣用詞。本站提供 AI 評分對照範本擬答。
錯題複習該怎麼安排?
採間隔重複法(SRS):第一次答錯隔 10 分鐘、1 天、3 天、7 天、14 天、30 天再見。本站「錯題複習」功能會自動依此排程,連續答對 2 次即畢業。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科目有哪些?
共 4 科專業科目(不動產估價概要、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民法概要、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國文(作文)。每科 100 分,總平均 60 分以上即及格。
不動產經紀人歷年錄取率約多少?
近年錄取率約 15-25%,112-114 年介於 18-22%。屬中等偏難的專技普考。
經紀人證照考過後可以做什麼?
可從事不動產仲介、代銷業務,或於不動產經紀業擔任經紀人/經紀營業員。亦可選擇進入估價師事務所、建商銷售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