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andExam · 不動產考試練習
101 年 · 地政士 · 考古題

土地稅法規

4
總題數
4
申論題
100
分鐘(預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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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SAY · 申論題(共 4 題)

申論題目與擬答

第 1 題附 LandExam 原創擬答全文(依題意分點作答;法條、公式與計算均已對照考試當時有效資料複核),其餘題目免費登入即可看完整擬答。點「練這題」進互動模式可獲 AI 依四維度(法條準確度・論述完整度・結構・字數)即時評分。

申論題 #1
一、目前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為農業用地,或依都市計畫編為農業區之土地,如於其上興建豪宅、經營民宿等,究竟是否須課徵地價稅?試按現行法令規定說明之。(25分)
LandExam 參考擬答(非官方標準答案)

(一)判斷基準

已規定地價的土地,依土地稅法第14條原則上課徵地價稅;只有符合第22條課徵田賦範圍者例外。田賦目前雖停徵,但土地是否仍屬課徵田賦範圍,會直接決定其是否改按地價稅課徵。

1.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的農業用地或未規定地價的土地,原則上徵收田賦。依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21條,本法第22條第1項所稱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之農業用地,指依區域計畫法編定之**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鹽業用地、水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及**國家公園區內由國家公園管理機關會同有關機關認定合於上述規定之土地**。但若違反農地農用而實際改作住宅、旅宿或其他非農業用途,該非農用部分不再享有田賦待遇,應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2.都市土地:僅有都市計畫編為農業區並不足夠;依土地稅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還須「限作農業用地使用」。若實際作豪宅、民宿等非農業使用,便不符合徵收田賦要件,應課徵地價稅。

3.第22條第1項第2款、第3款的土地,另受同條第2項限制,以自耕農地及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出租的耕地為限。本題雖非直接適用該兩款,仍應交代這個田賦範圍限制,避免把第1項五款視為沒有附加要件。

(二)題示用途

1.興建豪宅:若只是以農業用地名義興建實際供一般居住的豪宅,且不屬依法許可、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的農舍或農業設施,屬非農業使用,應改課地價稅。反之,不能僅因建物外觀或價值較高就逕行認定,仍應查明是否依法許可及實際用途。

2.經營民宿:財政部90年12月27日台財稅字第0900071529號函已明示,鄉村住宅供民宿使用,即使符合小規模家庭副業而免辦營業登記、免徵營業稅,基地仍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可見「民宿可視為家庭副業」不等於土地仍作農業使用。

(三)結論

課稅不能只看非都市土地的編定種類或都市計畫分區名稱,還要查明法定容許使用與實際使用。題示豪宅、民宿如屬非農業使用,其使用部分應課地價稅;只有依法仍屬農業使用或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的合法設施部分,才可能維持田賦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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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2
二、按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有關不動產銷售課稅,及按土地稅法規定課徵之土地增值稅,兩者之功能、稅基與稅率有何不同,試比較說明之。(25分)
LandExam 擬答(節錄)

※版本提醒(重要):本題比較之「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其房屋、土地部分依本條例第6條之1規定,「自中華民國105年1月1日起,訂定銷售契約銷售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特種貨物,停止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即自105年1月1日起已停徵,改由房地合一所得稅制接手。以下係101年考試當時之制度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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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3
三、某甲位於T市擁有7筆土地,均為都市計畫住宅區土地;各筆土地的民國101年申報地價、設戶籍人、建物所有人及土地面積如下。T市民國101年累進起點地價為新臺幣1,000萬元,各筆土地上的合法登記建物均作住家使用,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請計算甲在民國101年就該7筆土地應繳的地價稅總額。 A地:申報地價45萬元/平方公尺;設戶籍人甲;建物所有人甲;面積0.8公畝。 B地:申報地價40萬元/平方公尺;設戶籍人甲妻乙及甲子丁(19歲);建物所有人甲;面積0.8公畝。 C地:申報地價30萬元/平方公尺;設戶籍人甲子丙(32歲);建物所有人甲妻乙;面積0.2公畝。 D地:申報地價10萬元/平方公尺;設戶籍人甲嫂己;建物所有人甲兄戊;面積1.2公畝。 E地:申報地價5萬元/平方公尺;設戶籍人甲兄戊;建物所有人甲妻乙;面積0.5公畝。 F地:申報地價20萬元/平方公尺;設戶籍人甲父辛;建物所有人甲父辛;面積1.5公畝。 G地:申報地價15萬元/平方公尺;設戶籍人甲女庚(33歲);建物所有人甲母壬;面積0.5公畝。(25分)
LandExam 擬答(節錄)

本題應先依101年有效的土地稅法第9條、第17條判斷自用住宅用地,再依第16條計算一般用地的累進地價稅。 一、各筆土地的分類 (一)A、C、F、G地 A地由甲設籍且建物為甲所有;C地由成年子丙設籍、建物為甲妻乙所有;F地由甲父辛設籍且建物為辛所有;G地由成年女庚設籍、建物為甲母壬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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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4
四、按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贈與稅之扣除額」與「已納贈與稅之扣抵」之意義有何不同,試比較說明之。(25分)
LandExam 擬答(節錄)

(一)贈與稅之扣除額:a.贈與附有負擔者,由受贈人負擔部分應自贈與額中扣除。(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1條)b.依本法第21條在贈與額中扣除之負擔,以具有財產價值,業經履行或能確保其履行者為限。負擔內容係向贈與人以外之人為給付得認係間接之贈與者,不得主張扣除。前項負擔之扣除,以不超過該負擔贈與財產之價值為限。(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8條)c.不動產贈與移轉所繳納之契稅或土地增值稅得自贈與總額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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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年 地政士 其他科目

FAQ · 常見問題

地政士 考試常見問題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需要什麼資格?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13 條,年滿 20 歲、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者均可報考;學歷不限。考試由考選部辦理,每年舉辦一次,通常於 11 月。
地政士考試報考資格為何?
依《地政士法》第 5 條,年滿 20 歲且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報考,學歷不限。屬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每年舉辦一次,通常於 6 月。
不動產經紀人與地政士有什麼不同?
經紀人從事不動產仲介或代銷;地政士辦理土地登記、稅務申報、權利移轉等專業代辦業務。兩者考試科目部分重疊(如民法、土地法),但地政士須加考土地登記實務。
考古題該從哪一年開始練?
建議從近 5 年著手熟悉題型與考點分布,再回頭補早年題目。本站自民國 100 年起逐年收錄完整考古題與解析。
申論題怎麼準備才能拿高分?
依考試規範採 IRAC 結構:爭點 → 法條 → 本案分析 → 結論。引用條號需含項款、用語應採台灣法律慣用詞。本站提供 AI 評分對照範本擬答。
錯題複習該怎麼安排?
採間隔重複法(SRS):第一次答錯隔 10 分鐘、1 天、3 天、7 天、14 天、30 天再見。本站「錯題複習」功能會自動依此排程,連續答對 2 次即畢業。
地政士考試科目有哪些?
共 4 科專業科目(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土地法規、土地登記實務、土地稅法規)+ 國文(作文)。全部採申論式試題:4 科專業科目各 90 分鐘(1 小時 30 分),國文 120 分鐘(2 小時)。考試 2 天舉行,第 1 天考民法、土地稅法、國文;第 2 天考土地登記實務、土地法規。
地政士跟代書是同一個嗎?
是的,「地政士」是依《地政士法》正式名稱,「代書」是俗稱。地政士須通過考選部專技普考並完成登錄,方可開業。
地政士歷年錄取率約多少?
近年約 8-15%,相較不動產經紀人難度較高。
地政士考過後可以做什麼?
可開業承辦土地登記、不動產買賣移轉、繼承贈與稅務申報等業務,或受僱於地政士事務所、建設公司、金融機構不動產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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