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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年 · 地政士 · 考古題

土地稅法規

4
總題數
4
申論題
100
分鐘(預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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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SAY · 申論題(共 4 題)

申論題目與擬答

第 1 題附 LandExam 原創擬答全文(爭點 → 法律依據 → 涵攝 → 結論,條號經獨立查核比對全國法規資料庫),其餘題目免費登入即可看完整擬答。點「練這題」進互動模式可獲 AI 依四維度(法條準確度・論述完整度・結構・字數)即時評分。

申論題 #1
一、某甲將下列土地及房屋(資料如下)於民國104 年5 月15 日贈與朋友乙,請問應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契稅及贈與稅各為若干?(25 分) (一)土地取得日期:民國80 年3 月8 日;面積:200 平方公尺;前次移轉現值:10,000 元/平方公尺;贈與時公告土地現值:30,000 元/平方公尺;物價指數:150;改良土地費用:300,000 元 (二)房屋建物面積:100 平方公尺;標準價格:800,000 元;評價年度:103 年;折舊率:20%;折舊餘值:640,000 元;契稅稅率:6%;物價指數:150;土地公告現值年度:104 年。
LandExam 擬答(原創・經獨立法規查核)

壹、破題

本題為土地、房屋同時贈與所生之三種租稅問題。土地之贈與屬土地所有權移轉,依土地稅法第28條應課徵土地增值稅;房屋之贈與屬不動產之移轉,依契稅條例第2條應由受贈人繳納契稅;土地、房屋一併贈與,又屬贈與行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條應課徵贈與稅。茲就題示資料分項計算如下。

貳、土地增值稅之計算

一、計徵依據

土地稅法第28條前段規定:「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應按其土地漲價總數額徵收土地增值稅。」贈與雖為無償移轉,仍屬所有權移轉之範疇,自應課徵之。

二、土地漲價總數額之計算(土地稅法第31條)

(一)申報移轉現值
依題示,贈與時公告土地現值為30,000元/平方公尺,面積200平方公尺,故申報移轉現值(亦為公告土地現值):
30,000 × 200 = 6,000,000元

(二)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按物價指數調整)
土地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前次移轉現值應按政府公告之物價指數調整。題示物價指數為150,前次移轉現值為10,000元/平方公尺:
10,000 × 200 × 150% = 3,000,000元

(三)改良土地費用
依土地稅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土地所有權人為改良土地已支付之全部費用,得自漲價總數額中減除。題示改良土地費用300,000元,得予扣除。

(四)漲價總數額
6,000,000 - 3,000,000 - 300,000 = 2,700,000元

三、適用稅率(土地稅法第33條)

依現行土地稅法第33條第1項規定,土地增值稅按土地漲價總數額採三級累進稅率:

漲價倍數 = 漲價總數額 ÷ 按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
= 2,700,000 ÷ 3,000,000 = 0.9(即90%)

漲價倍數未超過原地價之100%,全額適用最低級距20%稅率。

四、應納稅額

2,700,000 × 20% = 540,000元

故甲應繳納土地增值稅540,000元。

參、契稅之計算

一、計徵依據

契稅條例第2條第1項:「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第3條規定,贈與契稅由「受贈人」繳納;題示乙為受贈人,由乙負繳納義務。

二、稅基(契稅條例第13條)

契稅以「契價」為稅基,而契價依同條例第13條第1項規定,係以當地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房屋現值」為準。題示折舊餘值640,000元,即為評定之房屋現值(標準價格800,000元扣除折舊20%後之數額)。

三、稅率(契稅條例第3條第1項第4款)

贈與契稅稅率為6%。題示稅率亦為6%,與法定相符。

四、應納稅額

640,000 × 6% = 38,400元

故乙應繳納契稅38,400元。

肆、贈與稅之計算

一、計徵依據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條第1項:「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或境外之財產為贈與者,應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第7條第1項本文規定,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故由甲負繳納義務。

二、贈與財產之價值認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

同法第10條第1項規定,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第3項並規定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時價。

(一)土地:30,000 × 200 = 6,000,000元
(二)房屋:640,000元(評定現值)
(三)合計贈與總額:6,640,000元

三、扣除免稅額(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

民國104年贈與稅免稅額為每年220萬元(嗣後雖經調整為244萬元,惟104年適用之金額為220萬元)。

贈與淨額 = 6,640,000 - 2,200,000 = 4,440,000元

四、適用稅率(民國104年適用之舊法第19條)

民國104年贈與當時,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9條第1項採單一稅率10%(民國106年5月12日修正始改為10%、15%、20%三級累進)。

贈與稅 = 4,440,000 × 10% = 444,000元

故甲應繳納贈與稅444,000元。

伍、結論

綜上計算,民國104年5月15日甲將土地及房屋贈與乙,應繳納稅捐如下:

一、土地增值稅540,000元(甲為納稅義務人)。
二、契稅38,400元(受贈人乙為納稅義務人)。
三、贈與稅444,000元(贈與人甲為納稅義務人)。

合計三稅金額為1,022,400元。其中土地增值稅與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雖均為贈與人甲,惟兩稅性質不同:前者係對土地自然漲價課徵,後者係對贈與行為移轉之財產總值課徵;契稅則由受贈人乙負擔,係對房屋移轉行為所課徵之流通稅。三稅併行課徵,並無重複課稅之虞,蓋稅基與稅捐性質均屬有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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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2
二、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及房屋稅之稅基為何?其又如何核定或計算?是分別依土地稅法及房屋稅條例之規定明之。(25 分)
LandExam 擬答(節錄)

壹、破題 稅基(Tax Base)係課稅之計算基礎,亦稱為「課稅標的之金額」,乃稅率乘算之對象。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及房屋稅同屬不動產相關之財產稅,惟三者之稅基性質迥異:地價稅以「申報地價」為基礎、土地增值稅以「土地漲價總數額」為基礎、房屋稅則以「房屋現值」為基礎。以下分依土地稅法及房屋稅條例規定論述其稅基之意義及核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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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3
三、房屋稅之稅率為何?在那些情形下,私有房屋之房屋稅減半徵收?試分別依房屋稅條例之規定說明之。(25 分)
LandExam 擬答(節錄)

壹、破題 房屋稅為地方稅,依房屋稅條例規定課徵,屬財產稅之一種。其稅率設計兼採「用途別差別稅率」與「囤房累進稅率」,並就特定情形下之私有房屋設減半徵收之規定,以兼顧政策誘導與量能課稅原則。茲依現行房屋稅條例(民國113年1月3日修正、民國113年7月1日施行之囤房稅2.0版)分述其稅率及減半徵收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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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4
四、土地為依法建築使用時,需不需要課徵田賦?其理論依據又為何?另,非都市土地檢送使用編定結果通知書後,逾有多久期限仍未依原編定用途使用時,會被主管機關擬定編定變更之檢討?(25 分)
LandExam 擬答(節錄)

壹、破題 田賦為對農業用地課徵之土地稅,與地價稅同為土地稅法下之稅目,惟稅基、稅率及課徵時機均不同。我國自民國76年起停徵田賦迄今(土地稅法第22條之1實施),惟法理上仍有重要意義。本題涉及:(一)依法建築使用之土地是否課徵田賦;(二)其理論依據;(三)非都市土地逾期未依原編定用途使用之檢討期限。茲依土地稅法、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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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 常見問題

地政士 考試常見問題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需要什麼資格?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13 條,年滿 20 歲、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者均可報考;學歷不限。考試由考選部辦理,每年舉辦一次,通常於 11 月。
地政士考試報考資格為何?
依《地政士法》第 5 條,年滿 20 歲且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報考,學歷不限。屬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每年舉辦一次,通常於 6 月。
不動產經紀人與地政士有什麼不同?
經紀人從事不動產仲介或代銷;地政士辦理土地登記、稅務申報、權利移轉等專業代辦業務。兩者考試科目部分重疊(如民法、土地法),但地政士須加考土地登記實務。
考古題該從哪一年開始練?
建議從近 5 年著手熟悉題型與考點分布,再回頭補早年題目。本站自民國 100 年起逐年收錄完整考古題與解析。
申論題怎麼準備才能拿高分?
依考試規範採 IRAC 結構:爭點 → 法條 → 本案分析 → 結論。引用條號需含項款、用語應採台灣法律慣用詞。本站提供 AI 評分對照範本擬答。
錯題複習該怎麼安排?
採間隔重複法(SRS):第一次答錯隔 10 分鐘、1 天、3 天、7 天、14 天、30 天再見。本站「錯題複習」功能會自動依此排程,連續答對 2 次即畢業。
地政士考試科目有哪些?
共 4 科專業科目(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土地法規、土地登記實務、土地稅法規)+ 國文(作文)。全部採申論式試題:4 科專業科目各 90 分鐘(1 小時 30 分),國文 120 分鐘(2 小時)。考試 2 天舉行,第 1 天考民法、土地稅法、國文;第 2 天考土地登記實務、土地法規。
地政士跟代書是同一個嗎?
是的,「地政士」是依《地政士法》正式名稱,「代書」是俗稱。地政士須通過考選部專技普考並完成登錄,方可開業。
地政士歷年錄取率約多少?
近年約 8-15%,相較不動產經紀人難度較高。
地政士考過後可以做什麼?
可開業承辦土地登記、不動產買賣移轉、繼承贈與稅務申報等業務,或受僱於地政士事務所、建設公司、金融機構不動產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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