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andExam · 不動產考試練習
108 年 · 地政士 · 考古題

土地稅法規

4
總題數
4
申論題
100
分鐘(預估)
▶ 在互動模式做這份考題(含計時與錯題複習)
ESSAY · 申論題(共 4 題)

申論題目與擬答

第 1 題附 LandExam 原創擬答全文(依題意分點作答;法條、公式與計算均已對照考試當時有效資料複核),其餘題目免費登入即可看完整擬答。點「練這題」進互動模式可獲 AI 依四維度(法條準確度・論述完整度・結構・字數)即時評分。

申論題 #1
一、試說明自用住宅的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在戶籍登記、面積、出租及營業、次數及處數限制、稅基上的規定有何異同?(25分)
LandExam 參考擬答(非官方標準答案)

一、共同的基本要件

依108年考試時有效的土地稅法第9條,自用住宅用地是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的住宅用地。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優惠都以這項基本定義為起點,但適用期間、面積與戶數限制不同。

二、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第17條)

(一)戶籍: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二)使用:原則上不得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是持有期間每年適用特別稅率的狀態要件,不是只回溯出售前一年或五年。

(三)面積:都市土地未超過3公畝,非都市土地未超過7公畝。

(四)處數: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這是同一家庭的一處限制,不是所有成年直系親屬一律共用一處。

(五)稅基及稅率:地價稅以同一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的地價總額為一般稅基;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部分按2‰特別稅率計徵,並自一般累進稅率的地價總額中分開計算。

三、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第34條)

(一)戶籍及使用:仍須符合第9條,即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且無出租、營業。一般「一生一次」優惠另要求出售前1年內未供營業或出租。

(二)一生一次:都市土地未超過3公畝、非都市土地未超過7公畝,土地漲價總數額按10%徵收;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原則上只能適用一次。自用住宅評定現值未達基地公告土地現值10%者原則不得適用,但建築完成滿1年以上不受此限。

(三)一生一屋:土地所有權人已使用過一生一次後,再出售自用住宅用地而符合第34條第5項全部要件者,不受一次限制。其要件是:

1.都市土地不超過1.5公畝、非都市土地不超過3.5公畝。

2.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沒有該自用住宅以外的房屋。

3.出售前持有土地6年以上。

4.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出售前於該地設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

5.出售前5年內未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四)稅基及稅率:土地增值稅不按全市地價總額逐年課徵,而在土地所有權移轉時,以該筆土地的土地漲價總數額為稅基;符合第34條的優惠範圍按10%計徵。

四、對照結論

兩稅都要求第9條的設籍與自住狀態。地價稅是持有稅,3/7公畝、家庭一處、按地價計2‰;土地增值稅是移轉稅,一生一次為3/7公畝且回溯1年,一生一屋則縮為1.5/3.5公畝並另有無其他房屋、持有及設籍6年、回溯5年的要件,稅基是土地漲價總數額、優惠稅率10%。一生一次與一生一屋的面積、期間及資格要件必須分別判斷,不能把兩套制度混用。

練這題 + AI 評分 →
申論題 #2
二、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3 條之規定,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 6 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請說明若逾期申報有何處罰規定?繳納期限、延期繳納及分期繳納的相關規定又為何?(25分)
LandExam 擬答(節錄)

一、逾期申報的處罰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4條,納稅義務人違反第23條或第24條規定,未依限辦理遺產稅或贈與稅申報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處二倍以下罰鍰。 二、繳納期限與延期繳納 依同法第30條第1項,遺產稅及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應自稽徵機關送達核定納稅通知書之日起二個月內繳清應納稅款;必要時,得於該繳納期限內申請稽徵機關核准延期二個月。…

🔓 免費登入看完整擬答(345 字)→練這題 + AI 評分 →
申論題 #3
三、兄妹甲、乙、丙三人在相同行政區相同地段各擁有一棟鋼筋混凝土造 2 樓透天不動產,完工時間與房屋稅起課日期皆為民國 87 年 7 月 1 日,每層樓皆為 3 公尺高,每人的房屋面積皆為 300 平方公尺,房屋標準單價為2,700 元/平方公尺。甲的房屋純供開業地政士事務所使用;乙的房屋非自住但借予其小叔供住宅使用;丙的房屋原供自住,但 108 年 1 月 1 日改為營業用。假設每年折舊率 1%,地段調整率 110%, 則甲、乙、丙三人今年度(107 年 7 月 1 日至 108 年 6 月 30 日)各應繳納房屋稅額為何?(自用住宅稅率為 1.2%,非自住宅稅率為 1.5%,非住非營稅率為 2%, 營業用稅率為 3%)(25分)
LandExam 擬答(節錄)

一、先計算課稅房屋現值 依108年房屋稅制,房屋標準價格由房屋標準單價、折舊及房屋所在地段率評定,再乘以面積計算房屋現值(房屋稅條例第10條、第11條)。本題三棟房屋條件相同,完工至本課稅年度起算日已20年: 2,700元/㎡×〔1-(1%×20年)〕×110%×300㎡ =712,800元。 二、甲的房屋稅 甲將房屋供開業地政士事務所使用,屬供營業或執行專門職業事務所使用的非住家房屋。…

🔓 免費登入看完整擬答(620 字)→練這題 + AI 評分 →
申論題 #4
四、請說明我國稅捐稽徵法所規範實質課稅原則之內容為何?(25分)
LandExam 擬答(節錄)

本題應依108年考試時有效的稅捐稽徵法第12條之1作答: 一、稅法解釋 涉及租稅事項的法律,其解釋應本於租稅法律主義,依各該法律的立法目的,衡酌經濟意義及實質課稅的公平原則。 二、課稅要件事實的認定 稅捐稽徵機關認定課徵租稅的構成要件事實時,應以實質經濟事實關係,以及由此所生實質經濟利益的歸屬與享有為依據。…

🔓 免費登入看完整擬答(758 字)→練這題 + AI 評分 →
EXPLORE · 同年其他科目

108 年 地政士 其他科目

FAQ · 常見問題

地政士 考試常見問題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需要什麼資格?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13 條,年滿 20 歲、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者均可報考;學歷不限。考試由考選部辦理,每年舉辦一次,通常於 11 月。
地政士考試報考資格為何?
依《地政士法》第 5 條,年滿 20 歲且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報考,學歷不限。屬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每年舉辦一次,通常於 6 月。
不動產經紀人與地政士有什麼不同?
經紀人從事不動產仲介或代銷;地政士辦理土地登記、稅務申報、權利移轉等專業代辦業務。兩者考試科目部分重疊(如民法、土地法),但地政士須加考土地登記實務。
考古題該從哪一年開始練?
建議從近 5 年著手熟悉題型與考點分布,再回頭補早年題目。本站自民國 100 年起逐年收錄完整考古題與解析。
申論題怎麼準備才能拿高分?
依考試規範採 IRAC 結構:爭點 → 法條 → 本案分析 → 結論。引用條號需含項款、用語應採台灣法律慣用詞。本站提供 AI 評分對照範本擬答。
錯題複習該怎麼安排?
採間隔重複法(SRS):第一次答錯隔 10 分鐘、1 天、3 天、7 天、14 天、30 天再見。本站「錯題複習」功能會自動依此排程,連續答對 2 次即畢業。
地政士考試科目有哪些?
共 4 科專業科目(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土地法規、土地登記實務、土地稅法規)+ 國文(作文)。全部採申論式試題:4 科專業科目各 90 分鐘(1 小時 30 分),國文 120 分鐘(2 小時)。考試 2 天舉行,第 1 天考民法、土地稅法、國文;第 2 天考土地登記實務、土地法規。
地政士跟代書是同一個嗎?
是的,「地政士」是依《地政士法》正式名稱,「代書」是俗稱。地政士須通過考選部專技普考並完成登錄,方可開業。
地政士歷年錄取率約多少?
近年約 8-15%,相較不動產經紀人難度較高。
地政士考過後可以做什麼?
可開業承辦土地登記、不動產買賣移轉、繼承贈與稅務申報等業務,或受僱於地政士事務所、建設公司、金融機構不動產部門。
開始互動練習這份考題看 地政士 全部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