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andExam · 不動產考試練習
112 年 · 地政士 · 考古題

土地稅法規

4
總題數
4
申論題
100
分鐘(預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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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SAY · 申論題(共 4 題)

申論題目與擬答

第 1 題附 LandExam 原創擬答全文(依題意分點作答;法條、公式與計算均已對照考試當時有效資料複核),其餘題目免費登入即可看完整擬答。點「練這題」進互動模式可獲 AI 依四維度(法條準確度・論述完整度・結構・字數)即時評分。

申論題 #1
一、土地為信託財產,請依土地稅法相關規定說明信託土地其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 其應納之地價稅如何計算?並說明其立法原由。(25分)
LandExam 參考擬答(非官方標準答案)

(一)納稅義務人

依土地稅法第3條之1第1項,土地為信託財產時,在信託關係存續中,以受託人為地價稅或田賦的納稅義務人。這是因受託人名義上持有並管理信託土地,為簡化徵繳程序、降低稽徵成本,由受託人直接負申報及繳納義務;但不表示地價總額一律只按受託人名下土地計算。

(二)地價總額的歸戶及計算

1.原則:信託土地應與委託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所有的土地合併計算地價總額,依土地稅法第16條的累進稅率計算總稅額,再按各筆土地地價占合併地價總額的比例,分算各土地應納地價稅。

2.例外:若受益人不是委託人,且同時符合「受益人已確定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及「委託人未保留變更受益人權利」兩項條件,信託土地改與受益人在同一轄區所有的土地合併計算地價總額,再依同樣方式分算稅額。

3.即使受託人受託管理多筆不同委託人的土地,也不能僅因登記在同一受託人名下就全部合併;應依上述規則判斷應歸戶於委託人或固定、完整且不可變更的受益人。

(三)立法理由

第一,受託人是信託關係存續中對外管理信託財產的人,由其作納稅義務人,可使稽徵機關有明確的課徵及執行對象。第二,地價稅採同一縣市歸戶累進課稅;若信託土地一律按受託人或個別信託分離計算,可能扭曲實質歸屬並產生藉信託分散地價、規避累進稅率的空間。因此原則上仍歸戶委託人;只有信託利益已全部、確定歸屬非委託人的受益人,且委託人不能更換受益人時,才依實質經濟利益歸屬改與受益人合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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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2
二、房屋稅之「自住房屋」及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之「自住房地」,其適用優惠之要件及稅率各為何?(25分)
LandExam 擬答(節錄)

本題應以112年考試時有效的規定作答,不能回套113年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 (一)房屋稅的「自住房屋」 1.要件:依112年適用之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財政部《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106年11月30日修正發布版),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符合下列情形者屬供自住使用:一、房屋**無出租使用**;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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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3
三、經常居住在我國境內之國民王君,於民國112年5月6日死亡,死亡時除了遺有國內財產外,尚有國外不動產A屋一棟依所在地國法律已繳遺產稅,以及民國110年12 月20日王君將其名下另一棟B屋贈與其弟媳,行為當時並已依國內稅法規定申報完稅,但弟媳在民國112年3月已將B屋售出。試問A屋與B屋何者需併入王君之遺產總額中課稅?A屋與B屋已納之稅額,可否自應納遺產稅額內扣抵?請依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詳述之。(25分)
LandExam 擬答(節錄)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規定,說明於下: (一)王君國外A屋應與國內遺產,課徵遺產稅: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條第1項規定:「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全部遺產,依本法規定,課徵遺產稅」。題旨王君為經常居住我國境內國民,其國內國外財產應課我國遺產稅,國外A屋應課我國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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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4
四、依所得稅法之規定,課徵房地合一所得稅時,有關土地漲價總數額減除之上限及土地增值稅是否可列為成本費用,其相關規定及立法原由為何?又個人未依規定申報或無正當理由申報之成交價偏低者、未提示原始取得成本及未提示費用者, 稽徵機關得如何逕予核定?(25分)
LandExam 擬答(節錄)

(一)稅基相抵及避免重複課稅之減除 1.土地漲價總額為土地增值稅之核計之稅基,出售土地之所得額也是房地交易所得稅之稅基。二者如都課稅,似有重複課稅之虞。只課所得稅不課土地增值稅又有違憲之虞。 2.故已課土地增值稅之「土地之漲價總數額」部分,應自房地交易所得額中予以扣除,以免重複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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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年 地政士 其他科目

FAQ · 常見問題

地政士 考試常見問題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需要什麼資格?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13 條,年滿 20 歲、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者均可報考;學歷不限。考試由考選部辦理,每年舉辦一次,通常於 11 月。
地政士考試報考資格為何?
依《地政士法》第 5 條,年滿 20 歲且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報考,學歷不限。屬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每年舉辦一次,通常於 6 月。
不動產經紀人與地政士有什麼不同?
經紀人從事不動產仲介或代銷;地政士辦理土地登記、稅務申報、權利移轉等專業代辦業務。兩者考試科目部分重疊(如民法、土地法),但地政士須加考土地登記實務。
考古題該從哪一年開始練?
建議從近 5 年著手熟悉題型與考點分布,再回頭補早年題目。本站自民國 100 年起逐年收錄完整考古題與解析。
申論題怎麼準備才能拿高分?
依考試規範採 IRAC 結構:爭點 → 法條 → 本案分析 → 結論。引用條號需含項款、用語應採台灣法律慣用詞。本站提供 AI 評分對照範本擬答。
錯題複習該怎麼安排?
採間隔重複法(SRS):第一次答錯隔 10 分鐘、1 天、3 天、7 天、14 天、30 天再見。本站「錯題複習」功能會自動依此排程,連續答對 2 次即畢業。
地政士考試科目有哪些?
共 4 科專業科目(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土地法規、土地登記實務、土地稅法規)+ 國文(作文)。全部採申論式試題:4 科專業科目各 90 分鐘(1 小時 30 分),國文 120 分鐘(2 小時)。考試 2 天舉行,第 1 天考民法、土地稅法、國文;第 2 天考土地登記實務、土地法規。
地政士跟代書是同一個嗎?
是的,「地政士」是依《地政士法》正式名稱,「代書」是俗稱。地政士須通過考選部專技普考並完成登錄,方可開業。
地政士歷年錄取率約多少?
近年約 8-15%,相較不動產經紀人難度較高。
地政士考過後可以做什麼?
可開業承辦土地登記、不動產買賣移轉、繼承贈與稅務申報等業務,或受僱於地政士事務所、建設公司、金融機構不動產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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