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andExam · 不動產考試練習
113 年 · 地政士 · 考古題

土地稅法規

4
總題數
4
申論題
100
分鐘(預估)
▶ 在互動模式做這份考題(含計時與錯題複習)
ESSAY · 申論題(共 4 題)

申論題目與擬答

第 1 題附 LandExam 原創擬答全文(依題意分點作答;法條、公式與計算均已對照考試當時有效資料複核),其餘題目免費登入即可看完整擬答。點「練這題」進互動模式可獲 AI 依四維度(法條準確度・論述完整度・結構・字數)即時評分。

申論題 #1
一、甲於112年4月8日死亡,甲名下的土地一筆,係一般農業區的農牧用地,面積為 2,000平方公尺,作農業使用,112年1月1日之公告現值為1,200 元/平方公尺。甲之法定繼承人為配偶乙、女兒丙、兒子丁共三人。112年8月20日辦竣繼承登記,上述農業用地繼續作農業使用。假設嗣經政府辦理農地重劃,於115年7月31日辦理重劃分配土地完竣,丙、丁各獲配一宗土地,均無需繳納或領取差額地價。之後,丙於116年 6月18日將其獲配之上述農業用地(面積850平方公尺)訂立買賣契約出賣予戊,丙戊兩人於116年6月25日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未檢附直轄市、縣(市) 農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予稅捐稽徵機關,請問此時丙戊之間之買賣是否適用農業用地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規定?又已知116年1月1 日公告現值為1,500元/平方公尺,物價指數為105%,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書所載之金額為120,000 元,請列出土地漲價總數額之計算方法及其結果?並列出土地增值稅應徵稅額之計算方法及其結果?(25分)
LandExam 參考擬答(非官方標準答案)

一、申報時未附農用證明,不等於立即、永久喪失不課徵資格

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2第1項,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本題農地持續作農業使用,受讓人戊是自然人,實體要件原則上具備;但丙、戊仍須依法提出申請及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依第39條之3,一般買賣案件原則上在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提出;未於申報時提出者,仍可在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屆滿前補行申請。故6月25日申報當下未檢附證明,只表示稽徵機關不能立即核准不課徵,不能直接認定本次移轉必然不適用。若丙、戊在繳納期限前補送有效農用證明並申請,得適用不課徵;逾期仍未申請、補證,才按一般規定核課。下列計算是「逾期未補正而應課稅」的備位結果。

二、課稅時的原地價與漲價總數額

甲死亡時土地因繼承移轉免徵土地增值稅;日後再移轉時,依**土地稅法第31條第2項**,因繼承取得之土地再行移轉者,所稱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係指**繼承開始時該土地之公告現值**(但繼承前依第30條之1第3款規定領回區段徵收抵價地之地價高於繼承開始時公告現值者,應從高認定)。又重劃負擔總費用之扣除,依同條第1項第2款(土地所有權人為改良土地已支付之全部費用,包括已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土地重劃費用等)。丙重劃後獲配土地850平方公尺,沒有領取或繳納差額地價,依題示數據計算:

(一)繼承時前次移轉現值總額:1,200元/平方公尺 × 850平方公尺=1,020,000元。

(二)物價指數調整後原地價:1,020,000元 × 105%=1,071,000元。

(三)本次申報移轉現值總額:1,500元/平方公尺 × 850平方公尺=1,275,000元。

(四)可扣除重劃負擔總費用120,000元,故土地漲價總數額=1,275,000-1,071,000-120,000=84,000元。

三、應徵土地增值稅

漲價總數額84,000元未達調整後原地價1,071,000元的一倍,依土地稅法第33條適用第一級20%稅率:84,000 × 20%=16,800元。

本筆為政府辦理農地重劃後的第一次移轉,依第39條之1第1項減徵土地增值稅40%,實徵為16,800 × 60%=10,080元。

四、結論

丙、戊若在繳納期間屆滿前補申請並提出有效農用證明,本次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若逾期未補正,漲價總數額為84,000元,原計稅額16,800元,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減徵40%後實徵10,080元。

練這題 + AI 評分 →
申論題 #2
二、甲因為事業繁忙,將其名下的不動產信託給信託公司乙經營管理,在信託契約中約定信託的利益歸屬於甲。經數年後,甲鑑於其孩子丙已成家立業,於是跟信託公司乙合意修改原信託契約,將信託利益之歸屬變更為丙。請問信託財產依規定在那些情形下,課徵贈與稅?甲將信託利益之歸屬變更為丙,是否可課徵贈與稅? 試申述之。(25分)
LandExam 擬答(節錄)

(一)信託財產應課贈與稅情形有下列三種: 1.信託契約明定信託利益之全部或一部之受益人為非委託人者,視為委託人將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贈與該受益人,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 2.信託契約明定信託利益之全部或一部之受益人為委託人,於信託關係存續中,變更為非委託人者,於變更時,適用前項規定課徵贈與稅。…

🔓 免費登入看完整擬答(771 字)→練這題 + AI 評分 →
申論題 #3
三、最近俗稱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修正通過,預計113年7月上路、反映於114年房屋稅課徵,請問修正後的房屋稅條例第5條,關於住家用房屋,就自住、單一自住、 出租、起造人待銷售、非自住,課稅之規定分別為何?(25分)
LandExam 擬答(節錄)

住家用房屋就下列各種情形,課稅規定如下: (一)自住:供自住、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或以土地設定地上權之使用權房屋並供該使用權人自住使用者,為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二。(房屋稅條例第5條(一)前段) (二)單一自住: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一戶房屋,供自住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為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

🔓 免費登入看完整擬答(916 字)→練這題 + AI 評分 →
申論題 #4
四、林君擁有一自住房地,最近計畫換屋,林君請教地政士欲了解若先出售自住房地後購入另一自住房地,或是先購入一自住房地後出售其他自住房地,對於申請退還或抵扣已繳納之房地合一所得稅額的規定為何?請分別詳述之。(25分)
LandExam 擬答(節錄)

(一)個人出售自住房屋、土地依第14條之5規定繳納之稅額,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或房屋使用權交易之日起算二年內,重購自住房屋、土地者,得於重購自住房屋、土地完成移轉登記或房屋使用權交易之次日起算五年內,申請按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之比率,自前開繳納稅額計算退還。…

🔓 免費登入看完整擬答(327 字)→練這題 + AI 評分 →
EXPLORE · 同年其他科目

113 年 地政士 其他科目

FAQ · 常見問題

地政士 考試常見問題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需要什麼資格?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13 條,年滿 20 歲、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者均可報考;學歷不限。考試由考選部辦理,每年舉辦一次,通常於 11 月。
地政士考試報考資格為何?
依《地政士法》第 5 條,年滿 20 歲且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報考,學歷不限。屬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每年舉辦一次,通常於 6 月。
不動產經紀人與地政士有什麼不同?
經紀人從事不動產仲介或代銷;地政士辦理土地登記、稅務申報、權利移轉等專業代辦業務。兩者考試科目部分重疊(如民法、土地法),但地政士須加考土地登記實務。
考古題該從哪一年開始練?
建議從近 5 年著手熟悉題型與考點分布,再回頭補早年題目。本站自民國 100 年起逐年收錄完整考古題與解析。
申論題怎麼準備才能拿高分?
依考試規範採 IRAC 結構:爭點 → 法條 → 本案分析 → 結論。引用條號需含項款、用語應採台灣法律慣用詞。本站提供 AI 評分對照範本擬答。
錯題複習該怎麼安排?
採間隔重複法(SRS):第一次答錯隔 10 分鐘、1 天、3 天、7 天、14 天、30 天再見。本站「錯題複習」功能會自動依此排程,連續答對 2 次即畢業。
地政士考試科目有哪些?
共 4 科專業科目(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土地法規、土地登記實務、土地稅法規)+ 國文(作文)。全部採申論式試題:4 科專業科目各 90 分鐘(1 小時 30 分),國文 120 分鐘(2 小時)。考試 2 天舉行,第 1 天考民法、土地稅法、國文;第 2 天考土地登記實務、土地法規。
地政士跟代書是同一個嗎?
是的,「地政士」是依《地政士法》正式名稱,「代書」是俗稱。地政士須通過考選部專技普考並完成登錄,方可開業。
地政士歷年錄取率約多少?
近年約 8-15%,相較不動產經紀人難度較高。
地政士考過後可以做什麼?
可開業承辦土地登記、不動產買賣移轉、繼承贈與稅務申報等業務,或受僱於地政士事務所、建設公司、金融機構不動產部門。
開始互動練習這份考題看 地政士 全部年度